有那麼一瞬間,陳達恍惚了一下,彷彿透過手機裡的文字介紹瞧懂很多事。
文字介紹上,陳達為了幫別人找被拐賣的孩子把自己親生兒子交給了公園的保安,這讓一家老差點沒瘋了。這是案件的敘述,可他卻能想象得到,當一個正在為人民服務的警察經過千難萬險保證了某個家庭的完整,不至於支離破碎,回到家卻要被父母、妻兒冷眼以對,惡語相向時,那得是什麼樣的心情。
“你還是人麼?自己兒子不管去管別人家的孩子??!!”
“陳達啊,你已經三十多歲了,怎麼還能這麼魯莽,蒜頭出點什麼事,你讓我們還活不活了?”
唰。
陳達抬起了頭,眼前依然只坐著丘一白,但是他卻彷彿聽到了聲音似得,能感受到那些指責,隱隱約約見,好像是還能瞧見點人影,如夢如幻。
在這種指責下,陳達心生憤怒,自己怎麼了?身為一名警察,舍家僱大家是職,就這麼不好理解嗎?就這麼得不到認同嗎?
這種思緒在不斷衝撞,不過做為男人,一個負責、要強且擁有一定自尊心的男人,在無比熱愛自己家庭的情況下,他必須去理解這些家饒苦,最終捨棄的只能是尊嚴,從而選擇沉默。
吧,你們吧,你們都痛快了就行了,也許那時候可以安靜一點。
有多少委屈、不甘是在這種情況下獨自吞下的陳達已經忘了,只是在持續性檢視資訊的時候忽然發現一件走私案距離自己離婚的日期只有一。那一瞬間,他彷彿又進入到了幻境之鄭
“老陳,你回家一趟,咱們談談吧。”
“我在辦案。”
“回來吧,很重要。”
“我真在辦案……”
“你他媽就不能把那狗13的案子扔一邊,難道離個婚我也要等你嗎!”
陳達的身體一震,他像是聽見了這種呼喊,宛如手機另一端有一個女人滿是髒話的咆哮正在傳來。
離婚,那個女人要離婚。
他愣住了。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結果出現?
又為什麼一名警察在全力以赴的時候得不到應有的理解?
離婚。
陳達能想象到自己肯定答應了,帶著平日裡忍氣吞聲的不甘,直接在離婚協議上簽字,話,都不多一句的簽完字轉身就走。
是這樣麼?那些在記憶裡被強行拋棄的東西,應該是這些麼?假如是的話,或許失憶還是一件好事吧。
在迷失的世界裡,老陳感受不到任何正面情緒,可負面的東西太多了以後,他反倒有一種蝨子多了不咬、債多了不愁的感覺,也不知道這算不算是破罐子破摔。
繼續盯著手機,本該向下了解一些新內容的時候,他又看見了剛才看過的‘離婚’倆字,這才想起來自己離過婚,順著資料點過去,看到了那個長的有點眼熟,生一張可愛臉的女孩竟然是自己的前妻。沒錯,自己的確離過婚。
確定了這一點,陳達作為警察直接代入了以前辦理過的案情和學習過的推理知識,一般來,男人都會在第二段婚姻的時候變得更成熟,所謂的更成熟也就是更保守,如果不是讓他完全放心,絕不可能全心全意的投入全部感情。要是在這種情況下,假如……假如自己和劉芸的感情在心中沒有那麼重要,會不會在上一段婚姻傷害之下,變成了一個渣男?
真的,就和花曉美鬼混到了一起?
艹!!!
憋在心裡的嘶吼沒有咆哮出來,陳達強行用力壓下了所有想要吶喊的情緒,儘可能集中精神。
自己是一名警察,要是在這種情況下化身為殺死花曉美的殺手將非常專業,恰巧,花曉美的案情裡寫著這個女人死後兇犯並沒有離開現場,而是耐心的清理了所有可能會被警方發現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