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發單章了,諸君可能有些不太習慣啊。
今天簡單談談弓箭、鎧甲之類的事情。
以前書裡面就多次提起過,唐代軍士沒有專職的弓手,所有人都要射箭,都配備步弓。
步兵出征時的標配裝備中,有關弓箭的部分,史料中寫得很清楚:一個弓袋,裝弓梢、弓弦;一個箭囊,放三十支箭;配三副弓弦。
按照箭矢作用不同,分破甲箭、長垛箭等。
唐軍極其重視弓箭的使用,其步兵戰術,在玄宗講武的記錄中有明確記載。
兩軍對壘,步兵手持長槍或步槊,相對而進。
在一百步、七十步、五十步、三十步距離上,所有人將長槍放在腳邊,聽角聲,持弓齊射。
射完之後,將步弓放在戎服上(戎服是專門設計的,可以放很多東西,具體可以參照壁畫),拿起長槍,繼續前進。
注意:沒有專業的弓手。
弓手既是長槍兵,又是刀盾兵,又是手持長柄鈍器的武夫。
一個士兵,要精通多種兵器,這是極大區別於其他朝代的,很少見。
我認為可能是府兵遺風,到了募兵制時代後,因為慣性遺留了下來,導致步兵培養成本居高不下。我們可以看到,北宋時便慢慢取消全能兵了,花隊變成了純隊,很顯然是成本原因。
這裡額外提一下府兵和明代衛所兵的區別。
老實說,不是一回事。
首先,府兵的田地很多,自己種不完,靠部曲幫忙耕作,史料上描述便是“完全脫產”或“甚少參加農業勞動”的徵召兵。
府兵的收入完全依賴農田產出,這是一種南北朝莊園制的殘留,可以視作微型莊園。
府兵自己出錢打製裝備,平時在家訓練個人武藝,比如騎術、箭術、槍術、刀術等等。每年有幾次集中訓練,這時主要練的是佇列、軍陣、旗鼓等大兵團戰術。
府兵有很多特權,比如免稅等等。
如果名下土地足夠,國家對外戰爭少的話,生活是極其富足的。
當然我們也知道,隨著王朝人口增多,土地兼併,府兵名下的土地會越來越少。比如隋文帝晚年就發現,關中有些地方的府兵居然一丁只有十幾畝地,這隻夠養活自己一家子,根本沒有餘力支援訓練,於是開始向關東移民,騰出土地。
但不管怎樣,土地兼併是大趨勢,唐高宗時期,府兵的土地就大為減少,完全達不到一丁140畝的標準,戰鬥力開始下降。再加上頻繁遠征,府兵開始加速破產,大量逃亡。
到了玄宗朝,府兵已經名存實亡,朝廷開始轉向募兵,天寶十節度也出現了。
而明代的衛所兵,我查閱了資料,全國平均下來,一個衛所兵才擁有2530畝地,而且這地還不是自己的,是國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