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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尋人不成反捱揍 (1 / 3)

從市裡回到縣城後,丁馳繼續尋找胡媚,這也是沒辦法的辦法。

要想順利參加高考,要想家庭安寧,必須妥善處理金老三的債務。固然可以吃啞巴虧,砸鍋賣鐵代為還錢,但也太憋屈、太窩囊了。最根本也最科學的辦法,還是該由任景償還,畢竟是任景直接借下並全部支配的。現在雖然沒有任景訊息,不過胡媚卻是重要線索,也是唯一可追尋的蛛絲馬跡,還款期可是越來越近了。

又“蹲坑排查”了幾次,也找到了那部公用電話位置,但卻沒發現胡媚任何蹤跡,反倒自己成了居民重點懷疑物件。看來這麼弄不行,必須得想其它辦法。

丁馳首先想到了報警,但馬上就否定了。自己現在沒有任何直接證據,總不能拿前世記憶說話,不能用未來事項做證據吧。最終經過權衡,確定了方案:繼續找。但找的地點和方式卻變了。

接下來的幾天,丁馳白天窩在工廠,抓緊複習,晚上就到縣城,專門去縣城歌舞廳。他可不是為了玩,更不是所謂的放鬆,他要在這裡尋找胡媚。在前世記憶中,丁馳曾聽胡媚親**待,她是陪唱陪舞出身,與任景就是在歌舞廳認識的。

九十年代的國內,唱歌跳舞非常盛行,時髦的很,不但有社會舞廳,好多單位也專有跳舞場所。即使大流星這樣的窮縣,街面上也有大大小小二十多家,內部舞廳更是數不勝數。

每晚跑兩三個場子,五六天下來,鈔票花了不老少,可連胡媚的影兒都沒見著。

一個大陰天的晚上,夜裡十點多,丁馳到了“流星大舞廳”。

在迎賓員嗲聲歡迎後,女領班把丁馳帶進了一個小包,能坐三、四人的樣子。

“老闆,最低消費兩小時五十八元,配有果盤……”

在做過一番基礎介紹後,女領班柔聲詢問:“老闆,需要小妹嗎?”

“一會兒再說。”丁馳擺了擺手,主動先付了低消。

應了聲“好的”,領班收款離去,不多時便送來了果盤、瓜子等低消品。

待到領班再次離開後,丁馳也出了屋子,漫不經心走動著,雙眼掃視著兩邊屋門。

“老闆,您有什麼需要,找人嗎?”剛走出沒多遠,便有工作人員上前詢問,正是先前女領班。

“找,找廁所。”丁馳含糊回應。

“這邊請!”領班抬手示意,然後又提醒道,“包間裡也有的。”

“那種的不習慣。”丁馳拐進洗手間,裝模作樣“解決”了一下,又鑽了出來。

沒看到那名領班,丁馳便又繼續向西前行,觀察著兩側門縫裡的情形。

“老闆,請問您……”

回頭循聲看去,還是那名女領班,丁馳馬上道:“找不著包廂了,看著都差不多。”

女孩沒有多問,禮貌的把丁馳引回那個小包。

眼珠轉了轉,丁馳喊住領班:“幫我叫個小妹。”

“請問您有固定的嗎?”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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