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便去往王都!”
眾人紛紛動身。
桌面上,那在布耶納村被艾倫手寫的信箋,字跡凌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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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皮:拜託,莉莉婭,請幫忙寄給菲託亞領,伯雷亞斯府邸阿里法收。
下接獸人語:阿里法,我命令你,這封信箋必須在五月十日上午10:00展示給老爺,少爺,以及夫人看,如果有差池,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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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久未見。
在你們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殺了詹姆士。
刺殺之事,再一,再二,再三,每每在我所能容忍的邊緣徘徊。
我本以為我這位名義上的所謂父親,已偃旗息鼓。
卻是發現,這‘再四’已在我往王都的路上翹首以待了。
真是一位好父親。
他竟是連同艾莉絲也想要一起殺了。
詹姆士,留不得。
他該死。
所以他必須死。
權力的無聊戲碼我已經不想忍受,而殺他只需揮一揮刀的事兒。
那何須再忍受?
這是最快最便捷的解決問題的方式。
不過以我的能力來說,或許還敵不過晨曦,我或許會趁夜逃出王都,也或許被當場抓捕,但料想不會當即處刑。
無論哪種結果,都無所謂。
是你們都想認我回到伯雷亞斯,不是我自己想要回來,那,你們自然要做好接受我回到伯雷亞斯所帶來的‘後果’。
王都府邸不能無人,這番亂子料理起來也需要時日,而我這個年僅十三歲的弒父之人也必然不被容於王都。
真不錯,這家主我也不屑於去當。
武人要解決問題的方式只一刀落下而已,我習得劍神流,晉身劍王,已燃起慾望。
隨心所欲,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