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指揮部的同志還決定,治理完西華門至柳葉渡河段之後,接著從柳葉渡西邊河段和西華門東邊河段圍堰清淤,距離可以縮短一半(相當於中華門至柳葉渡河段的一半。很顯然,趙子蒙和蕭老把找到死者頭顱的希望寄託在秣陵路,十三營,柳葉渡和花神鎮附近河段)。這兩個河段的圍堰清淤工作同時進行,這樣就可以將工期縮短到一個月,最遲在九月底見到河床。
根據蕭老的意見,趙子蒙仍然把秣陵路、十三營、花神鎮和柳葉渡作為調查的重點。
蕭老的理由有三個方面:
一,蕭老一生接觸過六起無頭案——除了“9.27無頭案”,在這六起無頭案中,有五起無頭案的受害者是案發現場附近的人,在這六起無頭案中,與河流有關係的有三起。水是最容易藏匿屍體的物件,所以兇手在一般的情況下,都會選擇河流就地藏屍。
二,兇手之所以讓死者身首異處,就是因為死者是當地人,既然是當地人,就一定會有人認出死者來,而人們確定死者的身份主要憑藉死者的頭顱。
三,(前面,蕭老也曾強調過這個觀點)兇手殺害死者以後,唯一的念頭就是儘快處理掉死者的屍體,儘管水路為兇手處理屍體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條件,但既然是藏在水下淤泥之中,在哪兒都一樣。捨近求遠的必要性不大。
兇手一定對秦南河非常瞭解,在人們的記憶中,秦南河從來沒有治理過,如果不是沿河兩岸工業廢水和生活汙水的汙染,市**也不會花這麼大的人力和物力進行整治,兇手正是基於對秦南河的瞭解才將屍體藏在河水淤泥之下的。
重點範圍確定之後,就是確認調查的物件了。經過分析,趙子蒙和蕭老、令狐雲飛、項代沫研究後決定:凡是在四月十五號至五月月十五號之間從人們眼中突然消失的男人,都可作為調查物件。具體的條件有以下五個方面:
一,年齡在四十三歲至四十八歲之間。
按照慣例,屍檢時,在確定人的年齡的時候是有一個合理的空間的。
二,身高在一米六七到一米七一零之間。
根據屍身是能算出死者的大致身高——也只能是大致身高,因為人的脖頸有長有短,腦袋也有大小,所以,在確定無頭屍的身高的時候,也要有一個比較合理的範圍。
三,身體超胖。
四,右手背上有一個蠶豆大的胎記;左腿膝蓋上方有一個長條形的疤痕。
五,腳趾甲修剪的很講究。
當調查物件的所有條件擺在面前的時候,大家的心裡就有底了。我們不難發現,當所有的條件列在一起的時候,調查物件的範圍不能算大,因為,能符合以上所有要件的人不會很多。
於是,第二張告示貼出去了。
沿河兩岸,凡是有人居住的地方,都能看到這張佈告。與此同時,趙子蒙還派項代沫、林狄和當地派出所、居委會——包括村委會取得聯絡(在西華門城堡以東七八里處已經進入寧江縣境內,那裡是農村地區。儘管這個區域不在重點範圍之內,但趙子蒙還是把它們考慮在內了)。所謂重點地區就是我們在上面提到的秣陵路、十三營、花神鎮和柳葉渡。
第一張大網撒下去以後,沒有任何收穫。第二張大網撒下去以後,情形會怎麼樣呢?同志們充滿了期待。
在經過三天的期待之後,八月三號晚上吃過晚飯以後。一個人風風火火地敲開了秣陵路派出所的大門。門衛劉路喜領著此人上了二樓。
此人叫賴國才,年齡在三十五歲左右。
劉路喜推開大會議室的門。
同志們只有在睡覺的時候才在桌子上鋪被子,平時,大家在這裡討論研究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