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他已經完全放棄了為朋友復仇,特別是當發現物件竟然是組織內部的老人之後。
然而故地重遊,他才發現,自己其實並沒有那麼灑脫,或者說還沒有那麼麻木。
也是在偶然遇到了亞瑟之後,他才意識到自己有一個“自我救贖”的機會,就像現在這樣!
所有人的腳都被凍住了,除了少年,他是唯一還能行動自如的。
盧寧信步走到了和其他人一樣慌張的,正在試圖用那可笑的薄弱的巫毒力量自救的美婦身邊,不知道什麼時候,她的帽兜已經滑落。
這是一個很漂亮的女人,年輕時候必然風情萬種,就算是現在,用脂粉掩蓋了臉上的皺紋之後,依舊能稱得上風韻猶存。
然而她老了,記得她那時意氣風發,喝令隨從將他的朋友打死,還沒有半點老態。
只是短短五六年的時間,物是人非,大概她已經不記得那件小事,不過是打死了一個行竊未遂的小乞丐而已,但他還記得。
他的仇恨,沒有因為時光,而被消磨掉。
也許他所憎恨的,恐懼的,不光是這個女人的暴行,更是那暴行差一點點就落到他的頭上,差一點點,他也要被人活活打死,因為這個,才更加仇恨。
“你後悔嗎?肯迪夫人?”
盧寧問著,沒有等到那慌亂的婦人回答,一隻手已經變成了狼爪的模樣,將她的心臟從身體中掏出。
那是一顆黑色的心臟,和她很配。
婦人倒下,盧寧看著她的屍體笑道:
“我真的很想知道答案,但更加迫不及待的想看到你的下場。”
“感謝吾主,亞瑟,給了我這樣的機會。”
“也要感謝那愚蠢的魔神,竟然讓你們這些人變得和豬一樣笨。”
當弱小的人聚集在一起時,總會不由自主的開動腦筋,去思考該如何生存,這是智慧火花迸發的一種最原始的辦法。
當強大的人聚集在一起後,他們卻很容易忽略智謀,因為這股強悍的力量,已經足夠摧毀多數攔路虎。
他們並沒有錯,錯只錯在錯估了別人,高估了自己。
無論亞瑟是不是上面要找的人,他和他們,原本就已經不是一個層次,這不是很容易能想到的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