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恆信步來到《歌手》的辦公區。
整個辦公區都靜悄悄的,沒有一點聲音。
辦公區裡,除了兩個一聲不吭默默玩手機的,其餘的人都趴在辦公桌上休息。開門的響動,驚動了玩手機的兩人。
“林製片,您回來啦。”強子和林恆打了聲招呼,他是負責《歌手》的宣傳工作的。
“林製片好。”後期洪坤也向林恆問好。
因為同事們都在午休,所以兩人的聲音也是壓低了的。
“嗯。”林恆回應了一聲,也壓低了自己的聲音問道:“你們兩個怎麼不休息,不困嗎?”
“還好,我沒有午休的習慣,中午一睡晚上就睡不著了。”強子笑著回道,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麼,道:“對了林製片,江導說,如果你回來了,就讓你去他辦公室一趟。”
“好嘞。”
林恆又朝兩人點了下頭後,轉身往江勇辦公室走去。
“江哥,你找我有事嗎?”林恆關上門,走到江勇的辦公桌前站定。
正在看電腦的江勇聽到聲音,抬起頭,朝林恆招手,“林老弟,你可算回來了,快過來看看。”
“怎麼了?”林恆邊問邊繞過辦公桌走到江勇身邊。
“你看這個。”江勇指著電腦螢幕道。
林恆抬眼向電腦看去,只見一份文件出現在螢幕上。
“律師函?”林恆驚訝出聲。
“嗯。”江勇肯定道,“這是我今天早上收到的,你看看吧。”
林恆繼續看。。
這上面說的是,因為王安第二期演唱的歌曲《空》,在沒有得到原作者的授權的情況下,就擅自改編並在《歌手》演唱,侵犯到了原詞曲作者的利益,因此選擇給《歌手》節目組以及王安所在的公司發律師函。
林恒大概看完,轉頭問道:“江哥,這個作者事先和我們溝透過嗎?”
改編歌曲侵權,他承認這是《歌手》節目組的失誤和疏忽,捱打要立正,自己的失誤要自己承擔,他已經做好要賠錢的準備了。但原作者直接發律師函給他們的做法,有些不符合常理啊。
正常情況下,原作者不是應該先聯絡《歌手》節目組,要求他們節目組進行賠償,然後《歌手》再賠償他們的損失,這樣不更快嗎?
他這直接發來律師函是什麼鬼?他這是連談都不談,直接撕破臉,而娛樂圈是一個最講究臉面的地方,他們不講武德的做法,實在太奇怪了。
但他又擔心是自己錄《桃花源》沒接到對方的通知,所以有此一問。
江勇否認道:“沒有,我之前沒有接到過任何的通知,他們直接就把律師函發過來了。”
“你也感覺奇怪是嗎?”江勇問道。
林恆嗯了一聲,“這次是我們理虧在先,賠錢沒什麼好說的,可他們這直接掀桌子的做法實在奇怪。”
事出反常必有妖,他們這麼做的背後,是不是還有別的原因呢?
正在兩人思考原因時,江勇辦公室的門被敲響了。
“進!”江勇喊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