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過後,林恆才想起鹹採嫻來。
看了下時間,七點半,這個點她應該起來了。
“我們給鹹阿姨打包一份早餐吧。對了,還不知道她愛吃什麼?”林恆向唐雅問道。
“一杯牛奶,一個雞蛋,一片全麥麵包。”
鹹採嫻可是個不折不扣的富婆,但沒想到她愛吃的竟然這麼簡單,“就這些嗎?鹹阿姨的口味還真是清淡啊。”
“那是她為了保持身材,從我懂事開始,她早餐就吃這個。”
林恆搖搖頭,他非常不理解這種為了保持身材而選擇吃清淡食物的人。
人類花幾百萬年登上了食物鏈頂端,卻為了脂肪而放棄了對美味的追求。
趙大爺的小品說的好,人生在世屈指算,最多三萬六千天。家有房屋千萬所,睡覺就需三尺寬;總結起來四句話:
人好比盆中鮮花,生活就是一團亂麻;
房子修的再好那也是個臨時住所;
那個小盒才是你永久的家!
不管你胖還是痩,最終都是一把灰,實在沒必要虧待了自己的胃。
兩人買好早餐,直奔莫偉酒店,這是林恆昨天訂的賓館名字。
十幾分鍾後,林恆帶著唐雅來到他房間
的隔壁鹹採嫻的房間。
林恆敲了敲門。幾秒鐘後,一個煞白的只有一雙眼睛的臉倒映在林恆眼底。
在那一瞬間,林恆想到了三百八十六中逃跑的辦法。他下意識的就要拉著唐雅跑。
“林恆,你怎麼不進來?”鹹採嫻看著杵在門口的林恆道。
“這就進來,幸好今天穿的是一條黃褲子。”
“你說什麼?”
“沒什麼,鹹阿姨,這是唐雅買給您的早餐。”林恆抬起手,示意了一下。
“你先放桌子上吧,我敷完面膜再吃。”
“媽,恆哥的房間是不是在隔壁?”唐雅一坐下,就立刻發問。
鹹採嫻敷著面膜,嘴巴有些張不開,含混不清道:“是啊,你怎麼知道?”
“剛剛恆哥在經過隔壁的房門時,腳步有一個輕微的停頓,手也向身後摸去,這應該是一個掏鑰匙的動作。然後,他才繼續走到你房門前。所以,我判斷他應該住你隔壁。”
唐雅說完,有些狐疑的來回掃視他們兩個,“你們兩個住隔壁屋,昨晚是直接回的各自房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