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家兄妹告辭,高明宇、王延澤也告辭。李天雄、徐紹陽、焦嬌出門相送。
看著馬車離去,李天雄對焦嬌道:
“跟我來,我有東西要給你。”
兩人隨李天雄來到他的房間。
李天雄拿出個木匣,遞給焦嬌:
“這些是專門帶給你的。”
焦嬌開啟匣子,見裡面有十幾顆金黃色的珍珠,每顆都又大有圓,比在鳳儀樓看到的那個大多了。
“珍珠?”
“是,金色珍珠十分難得。我總共就只收羅到這麼多,全都給你。”
焦嬌對珍珠沒有興趣,說道:“這要拿來做什麼?”
李天雄:“你可以拿去做成你喜歡的首飾。”
焦嬌皺眉。拿去做成珍珠項鍊?可她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姑娘,戴條珍珠項鍊,太老氣了。
焦嬌道:“謝謝大哥,但是我不喜歡珍珠。”
“不喜歡?”李天雄有些意外。
焦嬌道:“這些珍珠應該很值錢吧,還是拿去換成銀子比較實在點。”
李天雄以為她說不喜歡,是不想他破費,說道:“這些珍珠是我在越州收羅的,在越州,珍珠並不是很貴。”
焦嬌道:“我真的不知道要用這些珍珠做什麼,我也不喜歡珍珠首飾。大哥還是帶回去送給嫂子吧!”
李天雄微微皺眉。看來小妹是真的不喜歡。於是不勉強,將珍珠收了起來。
李天雄問:“不喜歡珍珠,那你喜歡什麼?”
焦嬌想說銀子,但又說不出口。於是說道:“我喜歡吃。”
李天雄笑道:“看來開酒樓是對的。”
焦嬌問道:“賀元懿出一千兩,佔一成股份。那你是要出多少銀子、佔幾成股份?”
李天雄道:“賀元懿的一千兩,只是意思意思。那棟慶瑞樓,高明宇買下來就花了六萬兩。接下來,開酒樓要花的銀子,應該就都是我出了。”
焦嬌問:“那你還要出多少?”
“不會很多。那樓裡原本的東西都可以用,估計也就再出四五千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