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就在隔壁省,回到湘北武江市,把玲花和曾毅從湘南帶回來,只花了半天的時間。
這次劉鳳蘭外出,只帶回來了兩個人,雖然人數比較少,但還是受到了公司其他藝人的重點關注。
不管彼此的出身如何,但既然都已經是公司的簽約藝人了,那麼彼此的出發點就是一樣的,你如果不努力的話,別人就會超過你,甚至淘汰你,簽約的藝人越多,大家的壓力就越大。
適當的良性競爭確實是好事,不然大家都好吃懶做的,公司還要不要擴充套件了?
後世的鳳凰傳奇,真正形成組合,是在四年後,也就是1997年的時候,那個時候曾毅和玲花已經長大,都有屬於自己的人生際遇,也都遇到了各自的愛人,彼此都吃過苦頭,也得到了沉澱,所以才會有那種效果。
但此時此刻的他們,年紀還小,還沒有得到歷練,玲花的唱功可以,但是基本功還不夠紮實。曾毅雖然年少老長,但是對於編曲還有創作方面,都沒啥經驗,所以這兩人還得經過一段時間的培養才行。
劉鳳蘭對音樂方面是一竅不通,但是趙笠早就定下了培養這兩個孩子的方案,曾毅既然是走說唱風的,那麼就讓他堅持下去,找專業的人專門給他傳授經驗。
至於玲花,重點是培養她唱歌的基本功,她的唱腔非常有草原特色,就從這一點下手就沒問題了。
本以為自己已經成為簽約藝人,那麼起碼就要開始進行歌曲創作了,曾毅自信滿滿的將自己多年的珍藏拿了出來,準備交給劉鳳蘭過目。
他的所謂珍藏,其實就是一個筆記本,是他涉足音樂以來,閒來無事的時候寫的歌,密密麻麻的數十頁呢。
但是劉鳳蘭卻是看都沒看他的筆記本一眼,並極其嚴肅的說道:“目前你們兩個人,都不會被允許進行任何詞曲上的創作,你們接下來的兩年時間,只能全心全意去接收公司的專業培訓。”
玲花倒是不覺得有什麼,因為她本來就是學舞蹈的,唱歌反倒是在其次,培訓就培訓唄,先把舞蹈練好了再去搞音樂創作,那也不錯的。
可曾毅就不樂意了,他來富真傳媒,不就是抱著能一炮而紅的心思來的嗎,他要跟自己的爹媽證明,自己搞音樂不是不學無術,搞音樂也是可以賺錢的!
現在你不讓我搞創作,那我不就賺不到錢了,我還怎麼跟爹媽證明自己?
“我知道你心裡在想什麼,你要急切的向你爸媽證明你自己,但是你有沒有想過,你才十六歲,你的功底能有多好,你的唱功過關了嗎,關於說唱方面的東西,你掌握了嗎,你憑什麼覺得你就可以一炮而紅?”
劉鳳蘭絲毫不給曾毅面子,繼續教訓道:“現在公司就是要培養你們的基本功,等到你們學有所成了,那個時候才是你們真正展示自己的時候。”
曾毅一把將桌上的合同給撕了,他臉色通紅,看來是真的生氣了,嘴上大聲說道:“我不幹了,反正合同我還沒簽,我現在要回家!”
就在這個時候,辦公室的門被人推開了,一個看上去很年輕的男人,懷裡抱著一個小嬰兒,就這麼緩緩的走了進來。
“噓……”
年輕男人輕手輕腳的走過來,然後對曾毅說道:“說話小聲一點,別吵醒我兒子睡覺。”
“你誰啊?”曾毅沒好氣的回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