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對老百姓來說還是挺可怕的。
不管是進門之後,還是進門之前,金霞都沒想過跟大偉打官司。
進門之前,她只想讓大偉出點錢,進門之後,看到大偉家條件不錯,才臨時起意,想把汪菲菲嫁給大偉。
女兒最終都是要嫁人的,大偉又是個大學生,工作也好,家底也好,這不就是金龜婿嗎?
不能跟金龜婿打官司。
金霞一看花昭不是好欺負的,頓時換了策略,收起霸道。
“都是同學,又是同事,打什麼官司?那多不好看。”金霞道:“要我說...”
“你別說了,你說什麼也不好使。”花昭道:“汪菲菲,你受傷都怪大偉?你要賴上他?”
“我沒有我沒有!”汪菲菲拼命搖頭,眼淚都甩了下來。
“是我不好,我害得大偉傷了腿,都是我的錯。”她一鞠躬,給大偉道歉。
金霞咧了下嘴,竟然沒攔著。硬的不行就來軟的試試。
“那我就說一句,你們兩個就算扯平了,誰也別賴誰,帶著你媽走吧。”花昭道。
汪菲菲二話不說,拉著金霞就走。
這次竟然拉動了。
金霞依然不想走:“怎麼就扯平了?他腿就是出點血,過幾天就好了,你的手可是廢了!以後不能拿筆寫字!怎麼工作?怎麼升職?怎麼找物件?嫁不出去讓我養你一輩子?我哪養得起!...”
金霞罵罵咧咧地聲音越來越遠,被汪菲菲拉走了。
沒人送她們,只有大勤跟過去“啪”地一聲甩上門。
“大哥,你這同學還不錯,挺講理的,但是她這媽不行。”大勤道:“還好你不喜歡她。”
最後一句話讓袁琦和汪暖暖眼睛一亮,大偉不喜歡汪菲菲?
之前她們隱約看出點苗頭,難道是看錯了?
看大偉現在端坐著不動,板著一張臉的樣子,嗯,之前可能真的是想多了!
以大偉的為人,如果真喜歡汪菲菲,剛才早就答應娶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