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內。
“向南!當時在雲南,你已經被抓,為什麼要跑??”
負責審訊的刑警問道。
“當時,光明團伙已經瘋了,挾持我當了人質,他們手裡有槍!我只能順著他們的意圖來!”我緩緩回道。
“那你逃到了什麼地方?”
“我再說一遍,我不是逃,是被脅迫!光明帶我偷渡到了緬甸,隨即從我朋友那兒勒索了十萬塊錢!然後開了個賭場,我就在那兒打工!”我坦然說道。
“你跟我講故事呢??“警察皺眉問道。
“呵呵,你聽著也挺傳奇是不?哎,哥們,你看我要寫本書,能不能火?”我頓時齜牙問道。
刑警直接無言以對,沉默一下,繼續問道:“你有沒有引光明回國的能力?這樣可以減刑!”
“光明都死了,怎麼引?”我不解的問道。
“死了??”
審訊的刑警頓時一愣。
“嗯!讓當地軍匪盯上了,勒索未果,就給光明乾死了!”我面容平靜的說道。
眾人頓時無語。我咬死了,光明已經昇天,他們也無從考證。再說案子過了這麼久,風聲早都消退了,之所以詢問詢問我,就是隨手看看能不能扒出來點政績。
光明的事兒打聽完,他們重新拿出口供本,開始審訊李家小館的鬥毆案件。
“你為什麼無故毆打被害人石京?”
“他拿著刀,領著那麼多人過來,進屋就掀桌子!!這叫無故毆打麼?”我皺眉回答。
“他拿刀並沒有捅你!而是你先用酒瓶子打的他,對麼?”
“那我還得等他,攮我兩刀,我再還手?這不現實吧?我得保護自己啊!”我攤手說道。
“這麼說,你承認自己用啤酒瓶子打了石京的後腦?”刑警一邊記錄一邊問道。
“我承認!”
“案後我們對你進行傳訊,但你畏罪潛逃了,對麼?”刑警繼續問道。
“我沒有接到傳訊,但確實去了北京!”我直接否認。
“你在狡辯?”
“沒有!就是沒有接到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