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以武亂禁,林風在很多方面,已經不守規矩了,可以說是逾越了許多。
光是他殺的人,按照法律,已經足夠判他死刑了,只不過,沒有人能夠查到他頭上,查到也很難處置他罷了。
因為在某些方面,林風已經做得夠出格了,所以在其他方面,林風想盡量遵守一些。
因為他不想做一個壞人,被逼無奈殺人,懲罰那些有取死之道之人,不算壞。
但是喝了酒去開車,利用自己的權勢享受特權,避免處罰,那林風和那個我爹是李剛的家夥還有什麼區別?
聽到了林風的話,印少雄倒是意外了:“像你這麼守規矩的年輕人可不多,準確的說,是富二代。”
林風聽了,道:“富二代?如果硬要說的話,我是一個富一代吧,錢都是我自己賺的。”
印少雄聽了,有些意外,道:“你確實和我見到那些富二代有些區別。
不過,二十來歲,就自己賺錢,開兩百多萬的車,有些誇張了吧?你是做什麼生意的?”
“我?我是一個殺手。”林風半開玩笑半認真道。
印少雄聽了這話,卻是沉默了,他很想認為林風是在開玩笑,但是林風說這句話之時,身上,卻散發出了一股殺氣。
印少雄年輕時候,曾經當兵六年,退伍之後,成為了一名刑警。
可惜因為做事耿直,嫉惡如仇,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被人陷害,革職審查,還在牢裡蹲了兩年才出來。
出獄之後,孩子也已經兩歲半了。
這兩年,他都沒有收入,妻子一個人帶著孩子,非常辛苦,家裡也沒有什麼積蓄了。
他年齡也不小了,家裡也正是需要用錢的時候,上有一對老人,下有一個上學的孩子。
所以他白天當保安,晚上做代駕,不過,他身為一個退伍士兵的敏銳卻並沒有被時間磨礪掉,反而更加的清晰了。
這個年輕人,殺過人,而且不止一個,當年自己做刑警的時候,搗毀過一個殺手集團。
那個頭目殺了有二十多個人,身上的殺氣也遠沒有林風這麼強烈,這是怎樣一個殺人狂魔?
不過,他沒有輕舉妄動,這樣的人,他真不一定能夠應付,必須找一個合適的機會才行。
雖然他已經不是刑警了,但是他骨子裡的正義卻絲毫沒有消失,遇到這種事情,他必須出手!
林風也感覺到了印少雄的異常,這個人瞬間對自己起了強烈的警惕和防備心理,同時還有一股敵意。
難道他真的把自己當殺手了?不過林風也沒有多說什麼。
現在的社會,人們奉行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哪怕他當真了,估計也不會說什麼做什麼的,把自己送到了,估計他就很快離開了吧?
終於,車子在林風的小區停了下來,林風和印少雄都是下了車,林風準備微信支付。
至於印少雄,則是把自己的折疊腳踏車從後備箱拿了出來。
在林風的後備箱,除了印少雄的腳踏車,還有一根防身用的車載棒球棍,全金屬材料,這好像是汽車店送給林風的,用來防身用的。
印少雄猶豫了一下,拿起了這根棒球棍,然後步伐加快了兩步,接著,手中棒球棍狠狠的向著林風的肩膀抽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