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安睡無事。
次早拔了營,仍是早早出發。
我們跨過這道小河的右岸,進了河岸邊樹林,視線不離這道河,跟著往下走。
走到下午的時候,我們進入了一片樹種單一的林子,這林子裡,基本只長著一種樹木,葉子細長細長的,枝上結滿了紅色的果實,像小拇指一樣大。
我見這樹與一般的雜樹不太一樣,就有點兒奇怪,所以不免多看了兩眼。
可看了一會,我怎麼感覺有點眼熟呢。
“這個……不會是紅豆杉吧?”
我走上去,挑了一株二指粗的小樹苗,用力拗了一下,拗成半彎。
然後發現木質很堅韌,彈力很足。
錯不了,應該就是紅豆杉了。
我轉頭叫停幾個女人,道:“休息一下,休息一下!等我砍個木頭!”
我放下肩上的長槍,取下腰上的工兵鏟,走進林子,直接挑了一株三指粗,木質筆直,長了有些年份的紅豆杉,從根部砍了下來,截成一根五尺多長的木條。
我要這木條來幹什麼呢?
因為我要做一張弓!
做弓又幹嘛用呢?
我是考慮到,現在人都找著了,日子也算安逸下來了,也不用再每日奔波在這崇山峻嶺裡。
以後生活打獵找食物,我不能總拿我這有限的幾百粒子彈來用吧。
那可是防身保命的傢伙,雖然用著很順手,但能不用,還是儘量不要用了!
這樣在關鍵的時候,才能拿得出來保衛我和我的女人們……以及不是我的女人的女人們。
主要也是這些子彈量太少了,還沒有補充的來源,除了分給李志那一半外,我手上總共才剩五六百發。這一路下來,已經被我們用掉了八十多發了,到了前天,又被我一天給幹掉了一百多發,我心到現在還疼著呢。
現在剩下的還有不到四百發,每一發,我都得當性命一樣珍藏著了。能不開槍,就不要開槍。
所以,我才要做一把長弓,用來代替步槍來日常打獵用。
古代人,可沒有現代火器,狩獵用的,那都是用弓箭。
可千萬別小看了弓箭的威力呢。百步穿楊也許有點誇大其詞了,但一把好弓,配上尖銳的箭頭,一二十米內,把你脖子射個對穿,還是辦得到的。要是不能殺人,你當古代的弓兵是擺看的呀!
當然,弓箭的方便性與實用性,以及制敵能力,都遠遠不能與步槍相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