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回來,餘樂也算想通了。
他與蘇舞及田秋秋的關係,給弄得不清不楚的。兩個人都與他有過刻骨銘心的感情,可以說,這兩人在他心裡,都是一樣的重要,一樣的不捨得放手的。
讓他選擇其中一個,去傷害另一個的話,他覺得自己實在是辦不到。
所以餘樂之前寧可去做一隻鴕鳥,一腦袋埋在沙子裡,不去面對,逃避去思考這件事情。
他一直以為,這事兒是沒有一個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的。錢債可以用錢還,命債可以拿命償。這情債麼,還是雙份的,這讓他怎麼辦?把他劈成兩半吧,那又不現實,那樣送給她倆,她們都不敢要了。
所以,餘樂曾經想一個這樣自以為是的方案,就是有朝一日回到都市後,他就這樣一直守著這兩個女人,直等到她們其中一個放開了,去嫁給別的男人了,然後他再跟另一個過日子。當然,要是兩個都一起甩他的話,那也沒辦法,只能再找第三個女人結婚好了。
餘樂覺得只有這樣做,他心裡才沒那麼大的歉疚。
只是餘樂真的不敢想像,事情能像現在這樣來解決。
在沒辦法回家的前提下。這兩個女人,應該說至少已經有一個女人,現在已經明確表明態度,允許他一心二用,把感情平均分配在她和另一個女人身上了。
這實在是讓人意外,讓人完全不敢幻想。
這要怎麼說呢,說這是‘驚世駭俗’,一點也不為過。
你想想,多少的有錢人,就算是包二奶的,都得偷偷摸摸藏在外頭,絕不敢讓家裡頭知道的。
這是一個倫理觀念的問題,不是花錢能夠買得到認可的,你再有錢,也不能讓兩個女人和平共處地共享你一個男人吧。
除非你是古代的皇帝!
可餘樂,他跟皇帝,沾邊嗎?
八竿子都打不著!
可卻為何也能讓這些女人如此委屈自己?
難道真是身不由己,受環境所拘囿,而選擇委屈求全的?
還是餘樂他的魅力真有這麼大?這可不見得吧,他什麼斤兩,自己清楚。
看來,真得如李志所說,特殊情況需要特殊對待,有些事情,還真是不能秉持老思想老觀念,是要變通變通的。
在這種環境下,也許真不必在乎世俗的看法。
誰要是有意見,說餘樂不能多吃多佔,三妻四妾的,發言之前,就請先把他們接回城市再說吧。那樣的話,餘樂他肯定遵守法律法規、倫理道德,只與一個女人結婚過日子……
好了,餘樂也徹底想通,不矯那情了,得了便宜賣乖那是可恥的。
既然這樣說開,那他就……把戳進沙子裡的腦袋抬起來吧。
蘇舞願意,另外田秋秋也願意的話,那就對這兩人一起負責任好了。
這兩份責任,餘樂之前也是想負的,奈何分身乏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