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喜去給魏樂買完紙筆和書之後, 手裡還剩不少餘錢。
顧煥興公社的書店外站著,揹著個空背簍在等著魏喜。大概等的時間太久,顧煥興略帶疲憊地蹲在地面上, 魏喜看了看他的身影, 挺拔的背脊, 有點像只等待主人的獵犬。
魏喜轉頭問了問公社的銷售員, “有沒有什麼鋼筆賣?”
銷售員瞄到那門口蹲著的男人, 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男同志用的還是女同志用?”
魏喜糾著眉毛說:“男士用的。”
“金尖的來了幾款,有一隻派克大金棍, 要不要看看?”
魏喜搖了搖頭,金尖的派克一隻能要幾百塊, 特別是大金棍這類鋼筆,周身鍍金,連筆尖都是金子打造的鋼筆,更是開出了三四百的價格, 她暫時沒這個財力消費。
“買個英雄的就行。”
售貨員知道魏喜的消費定位, 從玻璃櫃下掏出一隻暗紅色的木盒子,上面寫著燙金楷體的文字“英雄金筆”。盒子被售貨員一開啟, 裡面躺著一隻漆黑低調的鋼筆。
這只鋼筆有拇指粗, 線條流暢, 筆帽卻是圓鼓鼓的,嚴肅的設計中帶點可愛。
魏喜一眼就相中了它。
“英雄100。本來就進了三隻貨,賣得只剩這麼一隻。寫字特別流暢, 要不叫你朋友進來試試?”售貨員比較含蓄,沒有說門口蹲著的男人是她物件。
“不用了。就是它吧。”魏喜想給顧煥興一個驚喜,她沾了點墨水,試了試,在紙面上寫下顧煥興的名字,的確是很好用,柔順的筆尖,出墨也比較均勻。
二話不說,魏喜就掏了錢給售貨員,雖然是一個月賺的外快,相當於普通工人兩個月的工資,但是給顧煥興買的,魏喜沒有一點心疼。
終於能向男人表示她的一點心意。她知道顧煥興一直在付出,可是卻沒有等到她的回報。或許是她平時不喜歡表達感情,所以總給男人不安全,隨時就會被拋棄的錯覺。
她希望送了這只定情信物後,男人的心能安穩下來,更加相信她。
魏喜問售貨員要了張白紙,準備寫一段贈言什麼的。但人就是這樣,話到了嘴邊反而說不出來。比如魏喜早就想好的,寫上什麼魏喜心悅顧煥興一輩子等等肉麻的情話,一下筆,一個字也不出來。
最後憋了半天,就在白紙上匆匆寫了兩個人的名字,鄭重地疊好後,就和鋼筆放進了盒子。
實在是沒辦法寫下那些字眼。她果然不像什麼小女生能把愛人哄得服服帖帖,大多數時候都是顧煥興主動,這樣也造成了顧煥興的不安。
拿著手上的盒子,走出公社,顧煥興就抬起頭,燦爛地笑了下,“買完啦?咱們回家吧。”
魏喜沖著顧煥興點點頭,別扭將男人拉了起來,在他手裡塞了個盒子,裝作隨手送出一份不在意的禮物的樣子。其實手心冒著的熱汗都快滴出水來了。
“送你的。”魏喜幹癟地說。她別扭極了,實在是不好說出定情信物四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