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這時,記錄的警察把身份證登記好了,把證件還給那黑框眼鏡男,又起身走到櫃子前,找到了玉姐的東西,全部拿過來:“好了,東西帶上,可以走了。 ”
“我不認識這人。”玉姐滿臉不悅。
黑框眼鏡男看她不動,直接幫她收起籃子裡的東西,轉頭喚她:“走吧,你應該餓了。”
“誰跟你去吃飯,我告訴你,我今天不會走的,我就坐在這兒,我看你拿我怎麼樣。”她說著,乾脆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走就不走。
警察不耐煩極了:“要耍花槍別在這兒,這是警局,不是你們吵架的地方,要吵出去吵。”
“你們到底有沒有搞清楚,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要是我出了什麼危險怎麼辦?你們誰能負責?”
警察滿臉冷意:“他是你的擔保人,你要出了事,我們也會找到他,證件都登記了。”
“可是……”
“別讓警察為難了。”黑框眼鏡男適時的說一句,站在不遠處,盯著玉姐:“我不會傷害你,受人之託而已,走吧。”
受人之託?
聽到這四個子,玉姐愣了一下,腦子裡一下轉過很多人,是她以前的姐妹嗎?說的也是,她的姐妹們,都是有案底的人,可能真的沒資格來保釋她,找別人來幫忙,也有可能。
看著個男的戴個眼鏡,傻傻呆呆的樣子,像個宅男,說不定,真是某個姐妹的凱子。
這麼想著,她便有點信了,但還是半信半疑的問:“是阿梨還是小涓?”
“阿梨。”黑框眼鏡男說。
聽到好姐妹的名字,玉姐終於鬆了口氣,心裡的防備少了點。
黑框眼鏡男看她竟然真的信了,一時不知道怎麼形容她的智商,轉過頭,往外走。
玉姐跟上,出去了,才看到這男人開的竟然是輛好車,車子看起來很豪華,絕對不是市面上那種普通幾萬塊的便宜車。
上了副駕駛座,男人驅動車子,把她的東西還給她。
玉姐接過,翻看了一下,早就沒電了,錢包裡還有十幾塊錢,兩張卡,一張已經作廢了,還有一張裡面存了三百,是她現目前的所以家產。
她沒有父母兄弟,對於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的人,三百塊,足夠過至少一個月了,再加上出來了,她可以回老場子,繼續做以前的工作,不愁吃喝的,只要別再倒黴的被抓進去,基本上就這樣了。
想到這裡,她又抬頭看外面的路,見這男人的車,並不是開往她要去的地方,皺著眉問:“阿梨讓你接我去哪兒?”
男人瞥她一眼,面無表情的推推眼鏡:“到了你就知道。”
玉姐有點不放心,但還是沒說什麼,只是警惕的算著沿途的路,確保自己不會被帶到不認識的地方。
慕海市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玉姐在這兒混了幾年,這些道路,該認識的還是都認識,只是有些不熟悉的地方,看湊巧看到路邊的站牌,也有個大概的瞭解。
等到車在停下時,她發現他們已經離她的正常活動區域,跨越了幾個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