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暖回到國內的時候已經差不多快下午五點的樣子了,波利尼西亞那邊還有些東西需要收拾,以及單獨申請航線的時間,所以便只有她一個人回來,怕耽誤時間,就直接從機場打車去了警局。
負責案件的探長接待了她,大致瞭解了一些情況,便在案件知情同意書上籤了自己的名字。
視線落在報案人簽字那一欄時,不由得的微微一怔。
“怎麼了嗎向小姐。”
那探長看她遲遲沒有動作,眉心不由得微微一擰。
向暖這才後知後覺的回過神來,揚了揚唇角,語氣一如既往的溫和:“沒什麼。”
說著,接過那人遞過來的簽字筆,簽上自己的名字之後,連同檔案一起遞還給他:“麻煩您了。”
“不麻煩,感謝您的配合。”考慮到案件當事人與相關責任身份特殊,便又叮囑了一句:“是這樣的,按照規定,案件審理過程中,一應的資訊披露都有一套嚴格的規章制度,我們呢,尊重你們身為公眾人物的特殊性,但是也請體諒我們的難處,儘量不要在過程中給我們帶來一些不必要的偵查困難。”
娛樂圈的時候並不像看到的那麼簡單,案子就是這麼一個案子,無論如何人家都會秉公處理,但若是牽扯到一些其他問題,到最後可就真的很難再說得清楚了。
“明白,您放心,一定不會給你們填麻煩的。”
“那太感謝了。”說著,做了個請的手勢:“那我送您出去。”
“不用了,您忙。”
她說著,便自顧自的往外走,然而才剛走到門口,正準備開門,綜合會議室的門卻忽然從外面開啟。
“怎麼樣了老喬,一審室的小子撂了沒有?不行就還我的人上,你就跟著搞搞社會治安,抓點掃黃打非什麼的……”話說的痞裡痞氣,一聽就不是什麼正經東西。
但。
卻又是個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