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晨晨走到車前,透過敞開的茶色玻璃窗可以看到冷墨正在低著頭打手機遊戲。耳朵上掛著一副白色的耳機。
他很喜歡白色。但是這麼多年來,她就從沒有覺得他適合過白色。
白色,應該是純淨的,優雅的,溫柔的。
而他,卻將白色演繹得極其放肆和妖嬈。
剛才淩氏夫婦說冷家之所以領養她是因為要給冷家大公子沖喜。這個理由,只有一半是站得住腳的。
冷墨的身體在少年時期的確是很差,據說是當年出生時早產的緣故。不過後來,他上大學之後,就壯得跟頭牛似的。那六塊腹肌,可不是蓋的。
嗯?等等,她是怎麼知道他有六塊腹肌的?
難道她以前見過?
喔,該死的記憶障礙症!總是讓她記事只記一半。
開門上車。
某人不為所動,依舊專注而慵懶地打著遊戲。
他打遊戲時的姿勢很隨意慵懶,身體一歪,腦袋一斜,那狹長漂亮的丹鳳眼裡全是無邊漫長的隨意和淡漠。
面對手機螢幕上花花綠綠的玩意兒,他向來是不發一詞。秦晨晨不禁懷疑,他掛著耳機,就是專門聽別人說髒話的嗎?
透過他快速在螢幕上點選移動的手指可以看出,他的手不僅修長漂亮,而且很白,一看就是養尊處優的少爺手。事實上,他整個人的面板都很白。尤其是在少年時期,那種白還透露著些許病態。
在清晨溫暖的陽光下,他的白就更顯得單薄而晶瑩。
“這麼快就回來了?”他輕啟薄唇,淡漠而慵懶地問道。
“嗯。”秦晨晨闔上眼睛,頭偏向窗戶的那一邊。
之後,再也沒有交談了。
這種無交流的狀態,在秦晨晨的記憶裡,曾持續多年。或許是因為回到了12歲,變了個身體,她現在想問題倒是客觀了些。
雖然她的記憶障礙症導致她忘了些具體的事,但是當初愛上冷墨,左不過是因為那張俊美如神祗的皮,此外,她還真找不著別的理由。
而且,他們的地位一直處於男高女低,二人也沒什麼共同話語,再加上這尷尬的“親情”關係,引起靈魂的共鳴是不可能的。
所以,秦晨晨可以得出結論:當初的自己,真TM膚淺!
回到冷宅,傭人告知秦晨晨,冷石安出差去了。出差後去直接去京都,不回來了。
她的頭瞬間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