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山,白松還是決定要去看看錶演。
實際上他對這些演出興趣沒那麼大,但是帶著女友出來,看看也無妨。
用欣橋的話來說,這都是人文科學領域的東西。
回到麗城,白松去了一家導遊推薦的飯店,這裡的泉水豆腐等菜都非常好吃。
吃著飯,白松接到了一個陌生來電,接起來才知道是旅遊局的。
電話裡,白松實事求是,講了當時發生的情況,導遊本身確實沒有和遊客發生任何衝突,而且遊客確實是有非常不文明的現象,沒有尊重當地少數民族的文化等。最終,幾個遊客不得已刪掉了拍攝的照片,也是確確實實的事情。
助人為樂,倒是挺高興的,最關鍵的是點的四個菜還都很好吃,小日子就很滋潤。
吃完飯,白松給導遊打了電話,去找導遊取票,電話裡聽導遊的情緒不太好,白松就有些疑惑。見了面,取了票,白松便問出了自己的疑問。
“唉,還是有處罰,雖然處罰結果還沒下來,但是估計輕不了”,導遊道:“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些遊客有關係。”
“不能吧?外地遊客怎麼會有這邊旅遊局的關係?”白松反問道:“我確實是接到了他們的電話,而且也真的幫你說話了。”
“我相信你,這位小兄弟,也謝謝你。不過沒事了,就算是被投訴,罰款就罰款吧,我們老闆人還行,一般罰款的話,我只需要承擔一成到五成,剩下的公司給承擔。”導遊道:“以後我出門,也得帶上錄音筆什麼的了,據說現在都流行,我看他們警察出警,都戴著攝像頭。”
“你說執法記錄儀是吧?”白松隨口道。
“對,上次聽他們說過。”
“嗯,你帶個錄音筆就行”,白松多少有點不開心,幫了別人一個忙,結果卻沒有幫成功,這其實也不爽,他直接拿出手機:“不過這個事確實是不公平,我給今天聯絡我的人打個電話問問憑什麼。”
“不用不用”,導遊攔著白松。
“我聽說罰款不是很重嗎?動不動就過萬,即便你只付一成也不少啊,不得不說你們老闆人...”白松說了一半,電話就接通了:“喂?...”
旅遊局的人倒是很直接,告訴白松肯定要處罰,但是會酌情減輕處罰。
白松學法律還不懂這個?酌情減輕也是處罰啊!也不好聽啊!
再說了,如果真有問題,憑什麼酌情減輕?用不著你酌情減輕啊...不知為何,白松不高興了,要求對方講清楚。
旅遊局的人說話很委婉,基本上啥也沒說,但是白松聽明白了,就是認為白松一個證人的人證不具備可信性。
白松解釋了一下,就是他和女朋友一起做目擊證人。
在法律上,比如說刑法上,兩個“無利害關係第三人”,都是有很好的法律效力的。雖然說現在都講究物證,但人證依然有效。
白松這麼一說,對方還是不願意改口。他還能不明白啥意思嗎?唯一的改口就是“會酌情從輕處罰”。
掛了電話,白松有些氣:“趁著還沒下班,我要去一趟旅遊局,真是欺人太甚,我都說我女朋友也願意作證了,還不信?”
“不用不用,哥們真不用”,導遊有些不好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