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大花做了一個簡單的筆錄,包括一份辨認,白松就讓他先走了。
刑事案件,作偽證是要接受處罰的,所以大花在這份筆錄上籤了字,白松就更放心了。
這個可跟匿名舉報有du品是兩回事。
除此之外,大花還說,這些天都沒有在這附近見過耿南。
給大花取完筆錄之後,白松開車帶著王亮先去了一趟公園所在地的派出所,調取了當初的出警記錄。
來的時候,白松和王亮基本上算是信心滿滿。
在白松看來,這個耿南,很可能本身就是生產者!
如果這樣來分析這個問題,有些事就可以解釋的通。比如說為什麼耿南會支支吾吾,為什麼很多事他說的模稜兩可,為什麼他賣的貓糧會賣的動。
難道是他在順便賣減肥藥?還是說他以貓糧為幌子,離開這裡之後,再找地方偷偷出手減肥藥?
這都是有可能的,而且,近期不在那裡擺攤,應該是都轉入到網上銷售了,不需要去擺攤了。
但是來了這邊的派出所,情況又變的有些不同。
今天值班的民警正好是那天的出警民警,他跟白松提到的,跟大花有所出入。
當時接到報警之後,民警迅速到達現場,並且把耿南的所有的東西都拿到了派出所,然後全部做了du品篩查,一無所獲。
基本上可以判定是有人報假警之後,派出所也有些無奈。因為報警人說的很清楚:“看到耿南每天都大量的賣同一款貓糧,懷疑有問題。”
這個報警很容易讓派出所當成是du品問題來對待,但是沒發現也不能說人家報警人有問題。
派出所也很忙,就沒去追究匿名報警的人,直接就把耿南放了。
民警告訴白松,這個耿南賣的貓糧是一種品牌,因為他在這裡賣的比較久,所以老主顧也比較多,而後來耿南不在這裡賣了,這個地方還出過別的警情。
耿南從這裡走了之後,大花在這裡賣貓糧被人報了警。
大花賣的,是假貨。
因為案值太低,倒是沒有被處理,但是貓糧全被警察沒收了。
...
白松仔細地想了想,好像大花確實是也沒在筆錄裡作偽證,但是這麼說來,這個事性質就徹底不一樣了。
人家耿南是正兒八經的生意人?
細細一想,白松發現,這確實是也就這麼回事,這個大花,也就這麼個混混習性,指望他正兒八經地做生意,那基本上沒可能。
而且,根據派出所的民警的瞭解,這個大花,在這邊也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主兒,他說的這幾天沒見過耿南,價值不算高。
但是,這依然改變不了耿南可能的情況,只是讓白松多了一些理解。
把已經獲得的情報在新建的案件群裡分享了一下,不少人還是認為耿南確實是有可能是生產者。
從這邊忙完,再回到三木大街派出所,已經是晚上十一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