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小混混是什麼人?”
“他叫葉歡,住在老城區,長得……”中年人說著說著,忽然不經意瞧見辦公室內那臺液晶電視里正播放著本市新聞,新聞裡,銀行劫案勇鬥匪徒的英雄葉歡正一臉燦爛的接受記者採訪。
中年人大吃一驚,顫巍巍的伸出手,指著電視驚叫道:“是他!就是他!”
柳眉深深蹙眉,語氣不善道:“你該不會是隨便指個人糊弄我吧?”
中年人急得賭咒發誓:“真的是他!我若有半句虛言,大小姐你親手剁死我!”
柳眉盯著電視,眼睛微微眯起。
電視裡,葉歡正得意十足的向鏡頭頻頻揮手致意。
“……一向只有我搶別人的份兒,一時半會兒還真不習慣別人搶我,感情上也無法接受這種巨大的落差嘛……”鏡頭裡的葉歡笑得像朵怒放的菊花。
柳眉嘴角微微勾起:“還真是個小混混……”
隨即美眸中露出一抹冷光:“把他帶來見我!”
“是。”
口供錄完,葉歡再一次被高勝男送出了公安局。
高勝男如此客氣相送,葉歡顯得有點受寵若驚,表面上看去,葉歡是個刁鑽油滑的小混混,這種小混混有著一切市井習氣,比如勢利,市儈,欺軟怕硬,愛佔小便宜,給三分顏色就開染房等等。
表面只是表面,實際上葉歡對自己的定位很清楚,他一直把自己審視得很客觀,這種客觀是冷靜審視後的結果,冷靜得近乎殘忍。
一個人這輩子必須要做的一件事,那就是正確的認識自己,知道自己幾斤幾兩,什麼樣的酒配什麼樣的菜,什麼樣的鍋配什麼樣的蓋,只有正確的認識自己,才不會做出格的事,因為出格代表失控,失控代表危險。
葉歡一直是個遠離危險的人,更不會做任何出格的事讓自己處於危險境況中,他很清楚自己的分量和定位,像他這樣的人註定一生平凡,永遠做不出驚天動地的大事,掃掃大街可以,你讓他去維護世界和平就有點扯淡了。
現在高勝男親自送他出來,葉歡覺得有點危險。
以葉歡泡妞無數的毒辣眼光來看,這位美麗颯爽的女警官對他有一點好感,當然,他很清楚,這種好感多半是基於今天他勇鬥匪徒的英雄事蹟上。
葉歡對她的感覺也不差,與她打了兩次交道,她留給葉歡的印象是利落乾脆,風格粗獷卻不失女性細膩,與她說話很舒服,小嘴偶爾有點強硬,卻也比南喬木那張損死人不賠命的毒舌強多了。
不過葉歡打死也不敢跟她發生任何男女純潔友誼之外的事情。
從她的言行舉止來看,這姑娘的出身肯定不差,一個年紀輕輕的女人剛從警校出來就被分進刑警隊,看來她家人的能量不小,這種姑娘不能招惹,不論是吃完了抹嘴就溜,還是想跟她長相廝守,老實說,這兩種選擇對葉歡而言,結局都是一樣的悽慘,她家人必把他分解成一塊兒一塊兒的,晾在城門樓子上曬成臘肉,逢年過節給親朋好友發幾塊……
身世淒涼的小混混和出身顯赫的女警察……
葉歡苦笑,這種搭配簡直比癩蛤蟆和天鵝肉更離譜。
出了公安局大門,葉歡一臉沒正經的嘻嘻笑道:“高警官,俗話說送佛送上西,我懷裡還揣著三萬多塊現金呢,萬一一出門又被人打劫了,我上哪兒哭去?所謂人民警察為人民,在下不才,正好是人民中的一員……”
話沒說完,高勝男很乾脆的道:“行,我送你回家。”
“啊?”葉歡楞了:“這麼爽快?我只是隨口那麼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