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拆了電腦,只留下了硬碟,然後將兩臺電腦丟到了垃圾箱裡面。
能跑這麼遠拆一個電腦,李華也是小心翼翼了。
當然他不敢不小心,這件事已經肯定是刑事案件了,剛才那墨鏡男子也是為了電腦而來。
說明人家已經想到了毀滅證據,要快。
李華趕緊打了一輛車到文化街,然後在街上轉了轉。
李華甚至覺得,自己已經是福爾摩斯了。
這種甩尾巴的細節都想到了,可惜他想多了。
哪來那麼多人跟蹤!哪裡處處都是潛伏?
李華很快回到家,將硬碟上到了自己電腦上。
必須將資料找出來看才知道發生了什麼。
組裝電腦這種事情,對於其他人來說或許很難,但對於李華來說,小菜一碟。
學校的電腦都上自己組裝的,而且效能很好。
李華在硬碟裡找半天,啥也沒找到。
然後他又換上了另外一個硬碟。
這一次,他看到了資料。
監控存檔資料,半個月的。車禍已經出了一週,那麼硬碟裡面有七天的監控。
李華仔細找著,很快便找到了事發現場的影片。
果然很清晰。
李華清楚的看見,一個男子從車上走了下來,然後走到老人身邊交談,然後老人情緒激動,小男孩則掙脫了老人的手走到了街道上。
這時候,汽車突然發動猛然向小孩撞去。
然後,一個年輕人衝了出來,把小孩拉到一邊,自己去因為來不及停下,生生撞到了汽車之上。
刑事案件!
李華覺得,兩段影片已經完全可以印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