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高的投入,如此低的產出,還不可持續,那“透過寫作賺錢”這個想法,就是這個世界上最荒謬滑稽的妄想。這不是最不正經的營生,那還有什麼是?
王子虛被張倩說得啞口無言。因為他即使不情願,他也不能不認同:張倩的話裡有一部分是對的。
因為歷史上有一個人就靠找槍請代筆開工作室的方式賺得盆滿缽滿,還贏得身前身後名。
這個人就是大仲馬。
大仲馬來錢的方式,就是靠請代筆,以自己的名義發表。掛在他名下的有上千本,絕大多數都是代筆。因此,他被稱為“工廠廠長”。
而他生前以“基督山伯爵”自居,斥巨資給自己蓋了一座“基督山城堡”,每天高朋滿座;他有情婦無數,這些情婦給他生了無數個私生子,小仲馬就是其中之一;在2002年,他的屍骨更是被移葬入了法國先賢祠,這是隻有在法國曆史上做出崇高貢獻的名人才能有的待遇。
作為一個雄性,他擁有名聲、地位、權力、女人、榮耀……他擁有讓其他雄性羨慕嫉妒的一切。
但王子虛認為,真正讓大仲馬永遠留在歷史上熠熠生輝的,只有他自己寫的那寥寥幾本作品,而絕對不是其他代筆生產的“產品”。
王子虛當時才二十來歲,和現在不同,他尚且有幾分自傲。他對工作室不屑一顧的根本原因是,他認為他遲早有一天會發光。
他認為,在這個世界上,有一些故事是隻有他能講的,有一些靈魂深處特殊的慰藉,是隻有他能提供的,代筆怎可能代替他?
何況站在讀者的角度,代筆就是一種可恨的欺詐。他在成為一名作者之前,是一名忠實且熱情的讀者。他瞧不上任何請代筆的人,包括大仲馬在內。
而恰好張倩並不這樣認為。這個世界離開王子虛的作品也能轉,但王子虛離開了錢就什麼也不是。她並不認為代筆是什麼大不了的罪過。
她看待文學的方式,和看待一件衣服、一個包包並沒有什麼區別——代筆無非就是代工嘛,只要不把假貨賣給我就行。
這是兩個人的核心分歧。於是兩人最終分道揚鑣。
分道揚鑣後,兩人各自實現了自己當初的堅持——張倩執著於錢,於是她變得有錢了;王子虛認為有些事情貧賤不能移,於是他依然貧賤。
但在剛剛分手後,王子虛彷彿溺水許久的人重新獲得了空氣,很是自在了一段時間。其間張倩還找過他幾次,但他一旦重獲自由,就不再眷戀被綁架的日子,因此對張倩並沒有假以辭色。
這就壞了事兒了。
多年後,王子虛經過社會的打磨,性格也變得圓潤了不少。
他時常回想當年。他覺得自己當年有很多事其實都可以處理得更好。比如和張倩分手這件事。
他並不認為當初不應該分手,只是當初那場分手,是他先提出來的,而他並沒有想好後路,也低估了一個嫉妒的女人能有多麼強大的破壞力。
雖然最後統一口徑是和平分手,但實際上,跟他甩了張倩沒有區別——張倩給機會他挽回,他卻沒有試圖挽回,這就是不要張倩的面子。於是張倩氣急敗壞,將這個仇記在了心裡。
後來,張倩在各種場合強調自己條件優越;她讓新男友佈置了一場浪漫到震驚西河全體人民的表白現場,用999朵玫瑰和豪車羞辱王子虛……這一切實際上都是在報復當初她感受到的恥辱。
王子虛一開始還會試圖跟人解釋,其實並不是張倩甩的他,兩人只是和平分手。而一旦他這話傳到張倩耳朵裡,她就會變本加厲地報復他一次,弄得他苦不堪言。
再後來王子虛就學聰明瞭,他學會了緘口不語。在他的預設當中,每個人都逐漸覺得是張倩甩了他。對於公眾的誤讀,他也緘口不語。
在他逆來順受的妥協下,張倩總算消停了。除了上次把他的稿子踢出去。當然,她堅稱那是在為王子虛好。
總而言之,張倩是個王子虛惹不起但躲得起的人,就像如今在廣場酒店的大廳裡,王子虛看著張倩,只能露出尷尬而不失禮貌的溫和微笑,不敢稍有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