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是其中還有靚坤認識的囚犯,此人是個記者,名叫程安。
記者這個職業,特別容易讓人自命不凡,什麼無冕之王啊、“第四權力”啊。
程安就是那個站在馬路對面拍下靚坤揮刀瞬間的記者,還給靚坤安排了一個頭版頭條,鐵證如山,讓靚坤連找人頂包都沒辦法下手。
程安害得靚坤坐牢,倪坤反手就給程安家裡塞了一包白小姐,又向毒品調查科(Narcotics Bureau,縮寫:NB)舉報了程安。
牛13哄哄的程安本來把事情說清楚就行了,頂多就是一場誤會,卻偏偏要跟毒品調查科的人動武。
毒品調查科的人也不慣著程安,雖然不夠證據起訴程安藏毒,還是以“襲警罪”送程安進來跟靚坤作伴。
程安所在的雜誌社,也是一間小雜誌社,開始也想發動輿論保下程安,但是被倪坤派人往雜誌社裡面扔了幾條菜花蛇,也偃旗息鼓了。
也是趕巧了,程安被送進來的時間和靚坤是一樣的。
所以,看到程安叫飲料,靚坤也沒有提醒他。
……
走進打藤房。
獄警命令道:“13259,法官判你打六藤。你體重一百三十磅(英制重量單位,約合一百二十斤),打四分二厘藤。”
打藤房會根據人的體重選藤,“四分二厘”指的是藤條的直徑為市尺四分二厘,合1.4厘米。
看著獄警從藥水桶裡面抽出一根粗細合適的藤條,並用卡尺測量藤條的直徑是否符合標準,程安心裡一陣發毛。
執行“打藤”前,醫官上下打量了程安一眼,就算是體檢了——體檢的目的是察看犯人的身體一次所能承受的藤笞數。
行刑開始,獄警命令道:“脫衣服脫褲子,過去。”
程安按照命令,脫去囚服,光著屁股,雙足立地,趴在一個長方形木架上,任由獄警用皮帶把自己的雙手綁在木架上。
藤條在獄警手中,先是發出一陣破空之聲,然後啪的一聲打在程安的屁股上。
程安立即發出慘叫聲,比“通櫃”時發出的聲音要大得多,哭爹喊娘,提淚橫流,悽慘至極。
打一鞭後,獄警休息了三分鐘,也是怕犯人吃不消。
醫官立即上來給程安把脈。把完脈,醫官對獄警點了點頭,示意程安可以繼續受刑。
中場休息三分鐘之後,程安又吃了一藤條,疼得他奮力掙扎,但是綁得死死的皮帶又讓他無處可逃。
直到打完六藤,獄警解開捆綁程安雙手的皮帶,程安已經疼到脫力,根本沒辦法自己從行刑架上爬下來。
醫官一邊給程安的屁股上敷藥粉,一邊說道:“現在我給你敷上藥粉,給你止血。你自己注意,別讓褲子粘在傷口上了。你放心好了,所有的藤條事先全部用藥水浸泡過了,不會讓你傷口感染的,但是會在你身上留下痕跡,需要相當長一段時間才會慢慢褪色。從今天起,至少十天,你別想坐著或者躺著,必須得趴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