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死者屍體的檢查,徐文華做得非常細致,沒放過哪怕一寸面板不說,反複進行了整整三次才罷休。<
可惜除了死者頸後的細微孔洞以外,並沒有發現任何異常。<
待到徐文華完成對這具死者屍體的檢查,唐龍便跟著兩人來到另一間臥房,找到了另一名死者的屍體。<
因為先前那具屍體上細微孔洞的發現,徐文華與助手首先對這名死者的後頸進行了檢查。<
無獨有偶,這名死者後頸上同樣有一個細微的孔洞痕跡,只是位置與先前那名死者稍微差了一點。<
發現這一情況,為了避免錯過任何可能存在的痕跡,徐文華與助手再次著手褪去死者的衣物準備檢查。<
唐龍在一旁看著,因為收獲有限,沒再如何關注兩人的檢查工作。<
令唐龍比較在意的是,兩名死者後頸有同樣的痕跡,而且位置相近,看起來兇手使用的是同一種手法。<
這裡有一個問題……<
兇手能悄無聲息地在兩名死者後頸進行皮下注射,令死者毫無知覺,顯然他對這種手段非常熟悉。<
可若是兇手真的很熟悉這種手段,為什麼要在相近的位置下手?<
能夠透過皮下注射致死的物質,無論神經毒素還是其他有毒物質,注射在哪個部位都沒區別。<
相對於人體的其他部位,後頸屬於人體極端敏感的位置,但凡有任何異樣,受害者絕對會有所察覺。<
加上兩名死者同住在127號民宅內,彼此理應非常熟悉。<
若是有過類似被人摸頸、拍擊等相同的遭遇,兇手哪有可能瞞天過海?<
此外徐文華早先就已經對兩名死者的死亡時間做過判斷,斷定兩人的死亡時間相差不超過十分鐘。<
由此可以得知,兩名死者差不多是在同一時間“中招”,且被兇手注射了等量的致死物質。<
這就更解釋不通了,兩名死者“中招”時很可能在一起,兇手怎樣做到不被兩人察覺到的?<
暗暗在腦海中模擬著兇手對兩名死者下手可能使用的方式,唐龍陷入了苦思。<
假設他有同樣的作案工具和致死物質,要他以不被兩人察覺分毫為前提下手,他根本沒辦法做到。<
不過如果不是對後頸下手,而是選擇其他部位,他有一萬種方法讓兩人連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明明被發現的風險很大,明明隨便在哪個位置注射都行,兇手為什麼偏愛後頸?<
是對自身殺人於無形的技巧自信,還是說純粹因為“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