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臥槽’,不知道盡了中年男子的多少驚悸與錯愕。
毫無疑問,他被林浩的這一個舉動給弄懵了。
整個人都嚇傻了。
眼前這個人太特麼陰了。
居然栽贓陷害!
七十多萬的手錶?
中年男子簡直是日了狗了。
此時中年男子並沒有因為林浩放進自己口袋的手錶價值高而感到半分驚喜,更多的反而是恐懼。
如果真像林浩說的那樣,剛剛那塊手錶價值七十萬以上,那他這一輩子就完了。
中年男子是一個老手,並不是初出茅廬的愣頭青,所以也懂一點法,自然知道林浩剛才說的法律是真的。
也就是因為這樣,每次出去碰瓷的時候,他索要的金額都不會太大,一般也就幾百到一兩千,最多不超過三千。
一方面,自然是因為要的錢少,事主大多會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選擇妥協,而他也容易得手。
另一方面,是因為只要超過三千,金額就到達了法律上‘數額較大’的範疇,被抓到可能會判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碰瓷金額不超過三千,如果被捉到的話,一般也就被拘留幾天到十幾天,罰款也不會太多。
可這手錶……
中年男子慌了。
眼前這個人是要把他往死裡坑啊!
真要按照這個來判刑的話,就像林浩剛才說的,最少得判個十年以上,甚至更嚴重,說不定這一輩子都得在牢裡度過了。
他只是想碰個瓷而已,最開始也只要了五百,哪怕後面漲價,也就一千,還給對方打了個九折。
可現在……
小心翼翼地從口袋裡把林浩剛才放進去的那個江詩丹頓手錶拿出去,中年男子遞給林浩,哀求道:“老闆,您把這手錶給收回去吧,我道歉!”
說完,他又連忙看向謝雨靈,苦著個臉道歉道:“姑娘,剛才是我不對,對不起了!”
此時的他,早已沒有了剛才的有恃無恐,已經被林浩嚇得連魂都沒有了。
“早這樣不就好了嗎?”
無語地吐槽了一句,不過林浩並沒有伸手去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