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濛濛現在有些懵逼。
她明明割腕自殺,血流了滿床,活不了了。
一轉眼,自己就出現在一家報社裡,主編親切地跟她說著話,還給她塞了一個厚厚的信封。
稿費。
可笑,她孫濛濛什麼時候會寫文章了!
跟在她身邊的女孩子比她很興奮,一個勁誇她厲害,要給她慶祝一下。
天真,居然有女人會和她孫濛濛做朋友,還要給她慶祝!
真是撞了邪了!
孫濛濛被同伴拉著,離開了報社,一路往學校走。
同伴一路嘰嘰喳喳,孫濛濛聽得心驚。
娘啊,她啥時候考上大學了?她都沒給國家盡完九年義務教育的機會,就跟著寸頭哥南下g省,下海了。
孫濛濛低頭看自己兩隻白嫩嫩的手臂,沒有割腕的刀痕,也沒有針孔煙痘,正是個二十歲姑娘該有的青春。
孫濛濛按耐下心中的激動,老天爺,她穿越了。
這狗日的蒼天還有公平的時候!
“濛濛,今晚我們去北門吃烤魚吧!濛濛?你怎麼不說話?”同伴推了推她的胳膊。
“啊!吃吃!”孫濛濛笑著說,“到時候來兩瓶酒,開心開心,得慶祝。”
“哈哈,濛濛你小心醉倒了回不了取捨。”
“嘁!誰他……能喝得過我!”孫濛濛說道,盡力維持自己剛得來的中文系女神的形象。
兩人到了京華學府大門口,孫濛濛嚥了口口水,有些緊張。
她活了二十三年,沒進過大學的門。孫濛濛自嘲過,雖然她沒上過大學,但上過不少大學生。
一路會到宿舍,孫濛濛有些飄起來,早知道讀書能做女神,當初死命也要佔完國家那點便宜。
教育資源就不該浪費。
唯一不滿的是,穿越到的這個年代,未免太古老了一些,估計連電腦都沒有。
孫濛濛站在浴室裡,脫光了衣服,雪白的胸口上,有一塊褐色胎記。
看到這塊熟悉的胎記,孫濛濛差點一個站不穩摔倒。
胸口的胎記不是生來就有的,小時候貪玩,被弄傷了。全無後就留下這塊褐色的斑,孫濛濛對外宣稱是胎記。
最熟悉自己身體的人,永遠是自己。
孫濛濛確定現在這具身體是自己的,雖然身上的一些痕跡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