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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林默是真的火了! (2 / 5)

按照他們網紅的尿性,這熱度蹭的及時啊。

林默開啟影片,映入眼簾的就是一個燙著大波浪無暇美女,身穿著職業OL裝,低著領子,然後露出一雙包裹著黑絲的,纏繞在一起的絲滑長腿。

往好的說是前主審美線上,往壞的說,就是前主被這女人迷的腦子混亂,願意犧牲自己的前途為這個女人鋪路。

只見她張開紅唇:“家人們,王樂樂校園霸凌案熱度很高呀。”

“而且我看大家都挺支援這個林默律師的,但是我今天就要給大家提個醒了,給家潑個冷水了。”

她頓了頓繼續說道:“首先,拋開他拿出的證據不談。

我認為這個林默律師並沒有什麼真才實學,你們發現沒有,他全程都沒有討論法律問題。

沒有對法條的解釋和辯論,沒有任何展現他法律素養的表現。

他只是拿出了一個絕對性的證據出來,絕殺了官司而已。

要真說他在庭審上的發揮有什麼可圈可點的地方,不僅我沒看出來,廣大律師朋友們也沒看出來。

再說回來他拿出的這個入室搶劫的證據,這確實有效。

但有沒有一種可能,是他布的局呢?

他林律師知道自己的法律知識淺顯,在法庭上根本打不贏對手,所以他就取巧。

據我所知,他林律師前兩次官司的慘敗也都是想要取巧。

只是這一次讓他成功了而已。

所以我認為,這個林律師根本沒有什麼真才實學,只是一個靠著邪門歪道打官司的人。

他無視法律,這樣的人在法律系統內,簡直就是禍害!

我們面臨校園霸凌案件,應當極力驗證對方故意傷害成立,而不是利用誘導設定陷阱的方式獲得新的證據。

他這麼做,完全就是給所有青少年開了一個壞頭,影響極壞!

而且我勸大家不要模仿他,他的行為能構成誣告陷害罪,這可是要入刑的罪名!

所以我說他是一個無良律師,他的存在簡直就是在抹黑我們律師群體。”

這女人措辭激烈,彷彿自己就是一個正義先鋒一樣評判著。

但這樣效果還不錯,她有一堆舔狗,全在評論區捧這傢伙的臭腳。

什麼:“紅紅就是專業,哪是林默這種三流律師能夠比的。”

“哈哈哈,寧大律師說的沒錯啊,律師就應該根據法律條文來詮釋,林默的那種行為簡直就像是跳樑小醜!”

“支援!我們集美的保護傘寧大律師說的太對啦!”

高贊評論全是這種東西。

評論裡只要出現支援林默的,就會被立馬刪除,客觀的評價全部沒有熱度,被壓在下面。

而且這一條影片流量之大,讓她漲了好幾萬的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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