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朝朝蹲在一中對面的馬路上,是那種雙腿岔得很開,特別豪邁,特別像街邊小混混的那種蹲姿,加上她那粉色的爆炸頭,和濃妝豔抹的一張臉,看上去特別的...腦殘。
是的,腦殘。
說她是不良都侮辱了不良這個詞,實在是過於殺馬特了。
裴朝朝是一中兩條街旁邊七中扛把子,每週週一必定上升旗臺發言的那種——雖然是因為違反校規而上去做檢討。
而且她那頭粉紅色的爆炸頭實在是無比紮眼,今天上學的一中學生都忍不住多看了她幾眼。
甚至有些在七中也有認識的朋友的一中學生,一眼就認出來了這是誰,已經開始討論起來,七中的扛把子大姐頭到一中來是想找誰的麻煩。
而事實上,裴朝朝來一中並不是想找誰的麻煩,她之前出了車禍,前幾天才出院,之所以過來一中蹲守,完全是因為車禍之後,她狗血地失憶了。
而回家找日記本的時候,在日記本上只看到密密麻麻的‘孫欽’二字。
經過在學校的多方打聽,她終於知道了這個孫欽是何方神聖。
——一中的文科第一,兼一中校草,順便估計也是她失憶前的暗戀物件。
然後裴朝朝用自己有限的腦容量思考了一下,深深地覺得恢複記憶的線索肯定在這個暗戀物件,愛之深記之切什麼的,也許看到那個什麼孫欽,她就能想起來了以前的事情了。
於是今天一早,她就翹了課,從七中的後門翻牆出來,特地跑來一中門口看著。
眼看著馬上就要八點了,一中的早讀鈴聲都要響起了,裴朝朝卻還沒見到那個孫欽。
而其實,裴朝朝知道是孫欽是一中的人,知道了他文科第一,卻沒問過別人要他照片看過,壓根不知道他長什麼樣子。
裴朝朝同志有一股蜜汁自信,覺得自己對那個什麼孫欽肯定是真愛,別說看照片了,就算是沒有那個日記,失憶之後什麼資訊都不瞭解,只要看到孫欽一眼,她就能立刻認出來是他。
然而從七點二十開始蹲守,到現在,裴朝朝還是誰也認不出來,眼看著人越來越少,而且馬上就要打鈴了,她那點蜜汁自信已經是搖搖欲墜了。
而就在裴朝朝站起來鬆一下蹲得發麻的腿的時候,她眼尖地看到不遠處一個男生,說是鶴立雞群也不為過。
而且裴朝朝能感覺到,自己的心髒就像是炸煙花一樣,撲撲撲一下接一下劇烈地跳動起來,她百分一百肯定,那個絕對就是她以前暗戀的那個孫欽。
裴朝朝深深地感嘆,自己挑人的能力真的是出類拔萃啊,這孫欽長得真的超級超級帥啊,身高起碼一米八七,五官精緻俊美,走的還是高冷路線,就那一臉沒有朋友的表情,還真的就是帥到沒有朋友了。
裴朝朝雖然失憶了,但她深深地覺得自己肯定就是個行動派,於是她幾步跑過去,直接就拉住了‘孫欽’的手。
於是人來人往的一中門口,所有人都忍不住停住了腳步,一臉驚奇又八卦地看著校門旁,一頭粉毛的七中扛把子拉住了一中的天之驕子,然後雄赳赳氣昂昂地大吼一聲——
“同學,我喜歡你,和我交往吧。”
裴暮剛被人拉住的時候,皺著眉一臉不耐就想甩開,然後下一秒視線移到拉住自己手的粉毛殺馬特臉上。
說實話,就那張一頭粉毛遮住了半張臉,剩下半張臉抹得全是粉的臉,他完全看不清她長什麼樣。
但是相當莫名其妙的,隔著厚重的粉色劉海,那個人抬頭望過來的眼神,有種熟悉的熱切的溫度。
於是他愣了那麼一會的工夫,就聽到了這麼一番石破天驚的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