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橫豎都不妥,凌夢琦只能另闢新徑,走第三條路了。
只見凌夢琦故意的放大嗓門,好奇的問王大根:“大根哥,這海參是什麼玩意兒呀!?這蹄筋用的可是豬蹄筋麼?”
“海參就是黑乎乎像條蟲子的,這麼粗一根一根的。”王大根用手比劃著海參的大小,繼續道:“樓裡就有海參做的菜呀!什麼海參豆腐煲咯,三鮮燒海參咯,好多好多呢!我也沒吃過這道菜,不知道是不是豬蹄筋呀!”
“你說的那些菜我都沒吃過,豬蹄筋我也沒吃過。”凌夢琦故作遺憾的吧嗒了嘴,繼續問道:“那這海參跟蹄筋一樣口感的不?好不好吃呀!”
王大根皺眉想道:“豬蹄筋倒是吃過一次,以前在家啃豬蹄的時候啃過一次,這海參我也是沒吃過的!不過我端過這海參做的菜,看上去應該軟軟的脆脆的吧!”
“哎呀,聽著就覺得好好吃哦!要是讓我來做這海參燴蹄筋,那我鐵定將這兩樣先放水裡焯熟,我看我孃親做菜也是先把食材先過一遍水的呢!
然後再分別放調料慢慢煨,煨得差不多筋道,這樣兩樣食材的口感就差不多啦!
然後再放高湯、調味品去燒,燒得軟軟的,一入口感覺就能融化在嘴裡,哇,想想就覺得好好吃哦!”凌夢琦故作天真的說道:“大根哥,我是不是也很有做菜的天賦呀!說得我口水都來了,我聽別人說酒樓裡的廚師做菜都是用高湯燒的呢,高湯燒出來的菜那一定很好吃!”說著,不自覺的嚥了把口水,她真的是餓壞了,就這樣想想,也能把自己饞死!
“聽你說到我都饞了。”王大根也用衣袖擦了擦嘴巴。
“這倆小吃貨,就這麼說說也能饞出口水來,哈哈!”旁邊的張大娘衝著林大娘哈哈大笑,林大娘也是笑意滿滿的看著兩人搖頭。
廚房裡的三人聽著外面的童言趣語,本身廚藝也是了得,聽著凌夢琦這麼一說,頓時有些許啟發,都跟林友善說要嘗試一下做這個‘海參燴蹄筋’,今兒是一定要端上一盆菜到宋旭寅面前的,不僅要會做,還得做得好吃,要不然實在是有損金楓樓的名聲。
林友善點了點頭,讓兩人分別製作,看誰做得更好吃些。
兩人雖同為金楓樓的大廚,但因著各自負責的菜系不同,倒也沒有什麼勾心鬥角之事發生,平日裡,要是對方的選單較多,互相還會幫忙做一下菜。今日這道菜,兩人也存了一決高下的想法。若今日輸給了對方,倒也無礙,畢竟菜系的發展方向還是不一樣的,並不妨礙對方的發展。
聽著廚房裡的動靜,凌夢琦會心想道,這金楓樓工作氛圍上還是蠻好的嘛!這兩大廚竟然沒有爭個你死我活,也是蠻奇蹟的。
照著凌夢琦剛才所說的,兩位大廚各自改良的‘海參燴蹄筋’終於端上了桌,林掌櫃把凌夢琦等人也叫進了廚房,一道品嚐兩人所做的菜式。
海參燴蹄筋,是一道非常考究火候的菜餚,稍微有一點不足則會讓其中一道食材與另一到食材口感有所差異,必須將火候把握得剛剛好才能將二者合二為一。
凌夢琦將分得的一小塊海參及蹄筋放入口中,二者在入口時瞬間融化在嘴裡,二者融合在一起,刺激著味蕾,讓食者很是享受這一刻的美味。凌夢琦暗暗的點了點,這金楓樓的大廚果然名不虛傳,雖然並沒有做過這樣一道菜,但是能夠利用以往做菜的經驗,第一次就能把這道菜做成這樣,真是不得不讓她為他們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