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九點。
蜀都警局,一間審訊室裡。
青木四仰八叉地躺在一個長沙發上,呼呼大睡。
審訊室裡只有老虎凳,不可能有沙發。
這沙發明顯是有人搬過來讓青木睡覺的!
而後。
審訊室的門被開啟,幾名警察走了進來。
“你們就是這樣審訊罪犯的嗎?!”
為首的警察,看到審訊室裡的情形,怒聲問道。
他的警服上綴釘一枚銀色橄欖枝,加一顆四角星花。
這是三級警監的標誌。
他是蜀都警方刑偵總隊的負責人,按照上級命令,到蜀都市警署,提審青木。
沒人回答。
準確地說,那幾名蜀都市警署的人不敢回答。
“我……我可以出去了嗎?”
就在這時,青木被吵醒了,他打了個哈欠,伸了個懶腰。
昨天,曾虹將他送到警局的時候,曾說過,讓他在審訊室裡忍一晚上,第二天就能出去了。
此刻,他以為警方要放他走了。
“帶走!”
蜀川刑偵總隊長冷喝一聲。
跟隨他一同前來的四名警察,立刻領命:
“是!”
“不……不是,你們這是要帶我去哪裡?我……我要給我媽打電話!”
耳畔響起那名刑偵總隊長的話,看到兩名警察黑著臉要押自己,青木一驚,連忙掙扎,同時提出要給他媽媽打電話。
“不用打電話了,你媽很快就會和你在拘留所裡相見!”
刑偵總隊長冷冷說道。
怎麼可能?!
青木停止了掙扎,臉上充斥著驚恐!
因為,理智告訴他,對方說的很有可能是真的。
否則,他不會被人帶走,而是會按照母親曾虹所說的那樣,大搖大擺地離開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