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元,犯‘非法使用網際網路’罪,判刑七個月。罰金2000元。”
“被告林元,非法開辦教培機構,判刑兩年六個月。罰款3萬。”
“被告林元,犯‘拐騙未成年兒童’罪,判刑四年九個月。罰金10000元,並賠償受害者家屬二十萬。”
“被告林元,藐視法庭,判刑三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綜上,被告林元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48000元,附帶受害者家屬民事賠償金:20萬元!”
話音落下,全場喜笑顏開。
這算是重判了,畢竟拐騙罪最高才五年。
很好,非常好。
終於把狂徒送去監獄撿肥皂了。
看你以後還敢不敢囂張?
哈哈!
法律萬歲,正義萬歲!
網際網路上。
看到宣判結果,許多網民也非常滿意。
這已經算是頂格判罰了。
當然,還有些噴子依然嫌少。
“為什麼不判死刑啊?”
“對呀!這種狂徒,就該送他下地獄!”
“沒錯,應該殺了他!”
“樓上的噴子們,你們到底懂不懂法律啊?林元是有罪,但罪不該死。八年已經是最高最高的判罰了!而且現在是一審,如果林元上訴,到了二審,可能法官會減少一些刑期。畢竟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林元放棄一審辯護,所有罪全認了。算是認罪態度良好……”
“不聽不聽,王八唸經。”
……
法庭現場。
宣判完畢,審判長看向林元,再次莊嚴開口:
“被告林元,此次判罰為一審結果。根據《東國訴訟法》,公民擁有上訴的權利。如你不服本法庭判罰,可在收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向江南市高階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宣判結束!”
此話一出,全場瞬間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