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突然的發作,直言點出了國朝最大的潛規則,令殿中群臣驚駭莫名。
潛規則之所以是潛規則,並不是說這個規則是律法之所允。相反,這個規則實際上是踩在律法所允的邊緣。
從根本上來說,它就不是合法的,違背了國朝律法。
譬如逃稅,士紳的操作不可謂不毒!
太祖立國之初,士人雖然有優免田賦徭役,但是朝廷免除的只是他們的雜役而不是全部賦稅。
朝廷還出臺優免則例,特意確定了士人各級優免額度:京官一品優免役糧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以下遞減,至九品優免役糧六石、人丁六丁;外官減半;舉、監、生員優免糧二石、丁二人;致仕優免本品十分之七。
太平興國四年,太宗皇帝也對士紳階層的優免情況進行了更改和確定,按照優免新例的記載來看,其規模如下:現任甲科京官一品免田一萬畝,以下遞減,八品免田兩千七百畝;外官減半;致仕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進士優免田最高可達三千三百五十畝,未仕舉人優免田一千二百畝;生員、監生八十畝。
歷代帝王對於士人的優待,一來是用於籠絡士人,二來也是勸學助學之策。
至太宗時,朝廷對於士人的優待已經達到了極致。
一名舉人就可以優免田一千二百畝,如此大的優待力度,按說已經足夠令其成為一方士紳大戶,家族再無憂患,完全可以安心備考或是直接為朝廷效力。
但朝廷的優待不但沒有令這些人安心為朝廷效力,反倒成了他們鑽空子的藉口。
士紳們拿著雞毛當令箭,隨著時間的推移,政策變動,適用範圍擴大,再加上吏治敗壞,制度執行力低下,士紳們暗地裡還利用權能肥私,成功的將只免雜役後來變成“合法”的逃稅逃役。
直至昭武時,士紳能享受的優免幅度越來越大,上面的規定是規定,下面的執行是執行。
具體就是大量士紳和官員勾結,將徭役和稅賦轉移到老百姓身上。
比如士紳們有一種騷操作就是勾結官吏,偷偷將自己的土地劃到普通百姓身上。
這樣官府收稅的時候,自然就到百姓家裡去收取,搞得很多百姓明明沒有多少土地,卻要繳納大量稅賦,普通百姓還無法反抗官老爺。
有計程車紳甚至可以鑽空子一分錢都不用交,不當差、不納糧,甚至是他們的家人們,包括奴僕都是不用納稅不用服徭役,不繳納田稅。
由於官紳們不用交稅,稅賦自然就主要由普通百姓們(一切沒有功名的人)來交了。
稅賦的擔子全壓在他們身上,並且百姓們不光要繳納朝廷定下的正稅,各種地方官的攤派和雜稅也別想跑,這些攤派和雜稅可比正稅狠多了!
這些皇帝是一清二楚,他一直隱忍不發,不代表他不厭惡這些事,而是一直在等一個機會。
“朝廷清丈田畝,爾等百般阻撓。動輒祖宗家法,祖宗家法就是讓你們將你們本該繳納的田賦轉嫁到百姓的身上?”
嘶!
朝中不知有多少人深吸了一口涼氣,完了,這蓋子怎麼可以揭開?
殿中眾臣神色各異,有臉色煞白的,有幸災樂禍的,有滿目憂慮的。
六部的幾位尚書互相對視一眼,面面相覷。
內閣的大佬均是穩坐太師椅,閉目養神。
首輔大人更是冷眼掃視一圈被皇帝嚇傻的那些人,眼神中盡是嘲諷。
傻了吧?當今皇帝可不是太上皇,人家壓根就不在乎你們傳什麼刻薄寡恩。
清丈田畝搞了三年,什麼事能瞞得住皇帝?
皇帝一直不提這件事,不是說不打算處置,而是在等爾等這群蠢貨自己送上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