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第三天到,也就是農曆二十九,春節的前一天,李京華要去成家要人時,盛宇卿才終於對美食的誘惑,表示了明確的拒絕。
“你就是不給喝燒酒,我也不會壞了自己的名聲!”盛宇卿信誓旦旦。
“我小弟給你指去監工修路了,你不指人給我,我如何要得回舅舅?”李京華氣不打一處來:“你既存了心要我不好過,那你也別想好過!燒酒你能問旁人高價讓些,這鴨蛋、竹鼠肉什麼的,想都別想!”
盛宇卿把腦袋縮在狐皮大氅裡,任李京華如何咬牙切齒,就是不吭氣。
李京華彎起手掌,在盛宇卿的脖子處比了比……
沒有辦法了,這貨成了縮頭烏龜,只能自己一個人去。
一個人就一個人吧,一個人去成家也不會討不了好。
李京華轉身,跑到房裡,換了一身衣裳——盧嬤嬤把候府各夫人、姨娘送來的禮,都給收拾了一遍。
有幾身衣服,倒是做得不錯。
人靠衣裳馬靠鞍,穿得華貴些,顯然氣勢更足。
李京華特意挑了件紅色棉襖,上頭似乎是蜀繡,繡著不知名的花草,栩栩如生。這倒也罷了,那滾邊的線,金光燦燦的。
特別豪氣,卻又不豔俗。
正準備拿起穿上,李京華突然發現,這件衣服,放的位置特別顯眼。
她曾有個短暫的搭檔,是個神偷。
據他說,好的小偷,在進門偷盜時,甚至不用翻箱倒櫃,只消檢視一番,從東西放置的形狀,就可以推斷出,哪些東西是主人經常翻動過的,從而判斷出哪些東西里,藏有主人家的貴重物品。
李京華雖然只行刺殺之事,但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
這件衣服,很顯然,盧嬤嬤沒有動手翻動過。
候府後院怎麼把它收進箱子裡,它就還是什麼樣子。不像旁的衣服,在清點時,都被整理過。
事出反常,即有妖。
李京華對候府後院和盧嬤嬤的戒心從未放下過,此時起了疑心,自然會追查到底。
於是,她拿出破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