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股份有限公司,當然不可能是個人獨資。”
“那就是合夥咯!”希杜拉在商戶性質一覽填寫為“合夥”,然後接著道:“合夥人的名字?”
“我還是比較習慣將合夥人稱為‘股東’。”
“怎麼叫都無所謂,那是你的自由,但在我這裡暫時還得叫做合夥人。”
“合夥人的名字那就多了,你這張紙都未必能寫的下。”
“那有多少人啊?”
“暫時是305個?”
希杜拉大感驚訝,“什麼?305個?”與高盧傑面面相覷。
李想說:“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我過去公司的股東,也就是你們所說的合夥人,起碼超過二十萬個。”
希杜拉、高盧傑與約瑟異口同聲道:“二十萬?”
“我的還只是家中型的公司,大一點的‘巨無霸’公司,有兩三百萬個股東也算是正常的。”
三人再次異口同聲道:“兩三百萬?”
希杜拉接著說:“整個羅馬城才一百萬人,兩三百萬人合夥,那得做多大的生意啊?”
“誒!這就叫做股份制。”
“‘股份制’?好像是個新鮮詞彙,能給解釋一下嗎?”
“這樣說吧!如果只有一個奧里斯在羅馬能做什麼生意?”
約瑟回道:“只能做個小商小販。”
李想點了點頭,“如果全城的人,每人拿出一個奧里斯,就是一百萬奧里斯,而一百萬奧里斯能做什麼生意?”
高盧傑說:“有一百萬奧里斯,就算是再大的生意都能做。”
約瑟說:“我明白了,原本個人的一點小錢,根本不可能做一些高利潤的大生意,而把眾人的小錢加在一起就成了大錢,在把大錢拿去做大生意,獲得高利潤之後,再把賺到得錢分給出資人。”
李想點了點頭,“不錯,真是一點就明啊!”
高盧傑說:“人人都是合夥人,那到底誰說了算?如果一人一句那就不知道該聽誰的了。”
“重大的商業決策,就由全部的合夥人投票決定。”
“做生意也學政治搞民主?有這個必要嗎?我始終還是喜歡一個人說了算。”希杜拉說。
高盧傑附和道:“就是。”
“蘿蔔青菜各有所愛。”李想說。
希杜拉將筆又沾了沾墨汁,“305個人名還真的寫不下。”
“按我說的寫,一定寫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