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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二月三月 (2 / 3)

張甘眯著眼睛顯得疲憊,“這你們已經問過了,要問,就問些新鮮的吧!”

“好,那就問些新鮮的。”

莘密達從善如流,“據我們調查,你之前在峨眉縣縣府便是做的咱們律法這行?還是咱們行內人?”

“是。”

張甘變得惜字如金。

“那你應該是知法了。”

莘密達輕輕點頭,緊接著猛地拍響桌子,“但你既然知法,為何還要自己犯法?”

張甘微微皺眉,“莘大人,這樣虛張聲勢的手段還是不要用了吧?我知道你以前是做提刑的,當年剛剛入行便是咱們這嘉定府的官,和我這樣泥腿子出身的不同。我這輩子都沒法爬到你這樣的高度,但我幹提刑這行也有二十多年的時間,可不比你少。莫說我們善濟會清清白白,我張甘清清白白,就算有什麼齷齪,你覺得你能隨隨便便把就將我給嚇住麼?”

“當然不能。”

莘密達搖搖頭,將書案上的簿子拿起,“不過不知道你對這本簿子是不是還有印象?”

張甘眯著眼睛瞧了眼,“當然有印象,這是我平常時記些小事的。”

說完竟然是問,“有什麼問題麼?”華夏中文

看來他完全是不記得那張紙的事了。

莘密達將簿子開啟,將那張紙拿出來,道:“有沒有什麼問題,那就看你該怎麼解釋這張紙上的東西了。”

他慢慢將紙攤開。

而在這個時候,張甘的眼眸猛然縮起,臉色也變了許多。

他想起這張紙來了。

心跳也差點兒直接頓住。

這張紙他已經寫了有一年半了,如果不是現在看到,他根本已經沒有任何的印象了。

至於他說的這本記些小事的本子,他其實也有很長很長的時間沒有碰了。

莘密達帶著冷笑抬頭,“張甘,請你現在立刻回答我的問題。這張紙上所寫,到底是怎麼回事。”

二月,分得銀錢九十七兩。

三月,分得銀錢……

如此再有兩月,便可以買下城西永利街甲五號宅子,將柔曦姑娘贖回家中。

莘密達又猛地拍了拍桌子,“永利街的宅子,連本官都買不起。現在已經是你的宅子吧?不知你這錢是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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