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心,喝人血……
瘋魔的病態舉動,無疑對得起他“瘋魔”的稱號。
但是,他的瘋狂只是存於表面。
他從小因為口吃,被人嘲笑和欺辱。直到某次偶然展現出發飆的一面後,才受到了同齡人的顧忌。
從此,瘋魔開始偽裝成瘋子的面目,成功讓周圍的人們感動害怕,還收穫了兒時沒有體會過的尊敬。
“你的表演很不錯,不過,沒有更血腥殘忍的了麼?”
吉格斯那燒焦的半邊臉微微抖動,聲音是無比的冷漠。
“你是不是有毛病!”
瘋魔臉色一變,剛才他的屠殺舉動,正常人看了只會心理崩潰到嘔吐。
可吉格斯倒好,還覺得不夠勁?
吉格斯沒有理會瘋魔,自顧自的說道:“既然賣弄完了,那麼……”
話未說完,瘋魔手中的匕首閃爍著冰冷的的光澤,朝著他狂衝而去,“去死,你這個神經病!”
嗤!
沒有意外的,匕首直接刺入吉格斯的肩膀,整個匕身沒入了血肉中。
鮮血,不停從傷口處流下,吉格斯卻連表情都沒有變化一下。他受傷的左肩微動,一隻手指伸到瘋魔的嘴邊,“吃掉。”
瘋魔臉上的瘋笑凝固:“你什麼意思?”
吉格斯冷冷道:“你不是喜歡吃人肉嗎,把我的手指吃掉?”
瘋魔嘴巴一張,牙齒不停的打顫。片刻後,他鬆開匕首,後退一步吼道:“你他媽,是不是神經病!”
他是真的怕了,他自認為這些年做過很多瘋狂的事情,可是和眼前的吉格斯比起來。
那簡直是小兒科。
主動把手指送給別人吃?這傢伙才是真正的瘋子吧!
瘋魔覺得不應該和這個瘋子打交道,很想盡快離開這個地方。
可是,眼前一晃,他看到吉格斯張開懷抱衝過來,居然就這麼狠狠的將自己抱住了!
那柄鋒利的匕首還插在肩膀,吉格斯卻仿若免疫那痛苦一般,冷冷的說道:“我很欣賞像你這樣的人。”
瘋魔才沒有閒心聽吉格斯囉嗦。他瘋狂扭動著身體,對方的身體似乎有點不對勁?
下意識,瘋魔撕開吉格斯的外套,臉色變為驚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