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濯梗住。
從見到這三人,他們就安分守己,既不打架鬧事,又不喝酒賭博。
以至於自己真的把這事忘記了。
良久,憋出一句,“怪不得你們身體虛!”
“只有念哥虛,我們強壯著呢。”
“或許,只是表象呢?”
“不可能!”
“你們可有了解過李念帶回來的那個丫頭?”眼看快要吵起來,慕耀轉移話題,“她一直都昏睡嗎?”
“中午醒了會兒,喝一碗粥又睡過去了,至少還得在床上躺三天。”
嘆口氣,趙嘉繼續往下說,“那丫頭也是個可憐人,家裡兄妹四個,她是最小的,她娘為生她差點命都沒了,還傷到身子,不怎麼受家裡待見。
上個月淋雨生病,家裡怕花錢不給治,又怕死在家裡不吉利才給賣到花煙館。”
“這什麼父母啊?哪裡不好偏偏賣到青樓?即便這姑娘僥倖痊癒,也一輩子都在火坑。”
“病的太重沒人敢接手,老鴇當初也是看她骨相好的份上賭那麼一把,請了好幾個大夫看病都說必須常年溫養才拋給念哥的。”
聽到這,丁一實在忍不住吐槽,“藥錢真的好貴,一服二百文,五天一兩,一個月六兩,一年七十二兩,難怪老鴇不願意養著!”
他們所有錢加起來,也只夠吃半個月的。
本來就貧窮的家,因為多了個人,越發雪上加霜。
可人都買回來,總不能再丟出去吧?
“什麼藥這麼貴?”
慕濯自認為不差錢,還是被嚇到。
他們家所有收入加一起也不過一百兩出頭,還不包括日常開銷。
講真,即便他們家,也養不起這樣一個病人。
“藥里加了人參須,”丁一愁的眉毛都糾成一團,“還有當歸、阿膠等等,反正很貴就對了。”
“要不你們把人還回去吧?”慕濯咋舌,“一年吃掉將近十畝地,這誰養的起?”
就這病病歪歪的身子骨,自己都照顧不好,將來怎麼生崽?
慕耀也沉默。
他沒想到買個人會有這麼大麻煩,“大夫可有說要吃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