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任天翼讓一些人留在房間清查,自己則帶人來到樓下的房間,也就是陳樂說的705號房,去檢視。
壓根不需要鑰匙,任天翼指了個人,三兩下就把鎖著的門給開啟了。
房子看起來是個出租房,裝飾比較簡陋,是按最低標配配置的,不太符合這棟大廈的氣質。
進去是客廳,正對面就是玻璃窗,然後左側是衛生間,裡側是臥室。
一行人進去搜了下。
倒是可以找到這裡有人留過的痕跡,地上有一團黑屑,看得出來對方很老練的把任何紙質東西都燒掉了。
玻璃前邊的書桌上,也看得出,有放過什麼東西的痕跡,可能是有人踩上來過。
就連垃圾桶裡的東西都被清掉了,只剩一些碎屑。
任天翼在仔細檢查了下房間,臥室,跟窗戶之後,終於確定。
隨即一臉嚴肅的盯著陳樂道,“對方毀掉這些線索,至少花了5到10分鐘。”
意思是,對方很大意,完全沒想到,陳樂的視線,能跟著他一直到進房間,並且鎖定房間。
從而銷燬有關線索,花了不少時間,且是在回來之後才銷燬的。
當時陳樂要是及時乘電梯到七樓,不僅可以碰到對方,說不定可以抓到對方,並把印章拿回來。
再不濟,陳樂都有足夠的時間通知保安,來把人抓回去。
但陳樂什麼也沒做,只是站在房間裡,守著任夜舒,等任天翼過來。
對此,陳樂的回答也很簡單。
“關我屁事。”
陳樂當時根本不知道丟了印章這麼重要的東西。
當然,即使知道,他也會判斷任夜舒更重要。
為防兩人吵起來,任夜舒提議道,“我記得樓道是有監控,說不定看到對方的臉。”
對此,任天翼搖了搖頭,示意了下旁邊掛架道,“也許能發現什麼,但機率不大,看到第二三層兩個掛鉤,掛了3個衣架嗎,最上層卻空了,說明有人把最上層衣架拿掉,掛到了下邊,那裡應該是被用來掛帽子了。”
這也與陳樂的想法相同。
他覺得任天翼辦事能力確實很強,能把事情處理的井井有條,而且公事公辦,相當簡潔效率,只可惜,太公事公辦了,不當人!
對妹妹都這樣。
居然還要打親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