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容易聯絡好了對方公司的負責人,就在要見面的前一刻,他驚訝地發現,找不到策劃案了。
“策劃案昨天是不是放在你那裡的?”
又找了半天,容易焦急的抬頭,看著梁新月問了出來。
要是沒有策劃案,這個專案可就徹底完了。
梁新月搖了搖頭。
“策劃案昨天不是交給你了嗎?”
自己手上也沒有備份。
眼看對方公司的負責人就要來了,現在想要重新做一份也來不及了。
“我這裡沒有,再好好找找吧。”
容易一邊說著,一邊彎下腰,不放過任何一個抽屜。
只可惜找了半天,還是一無所獲。
坐在椅子上,容易皺著眉頭。
談合作的時候連策劃案都拿不出來,這是對對方的不尊重。
連最基本的尊重都沒有,又怎麼可能會簽下合同?
就在這時,外頭傳來敲門聲。
梁新月走過去開門,映入眼簾的是部門員工。
“負責人已經過來了,就在前面的會議室裡等您。”
聽到這話,容易更加焦急。
但是現在已經沒有思考的時間了。
“我知道了,咱們現在立刻趕去會議室,讓負責人等著可不禮貌。”
收拾了一下桌子上的檔案,容易起身拉著梁新月就走。
會議室內,負責人已經坐好了。
看見他們兩個人進來,特意起身跟他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