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哲話語間雖看似頗為的客氣,可其神色之中,卻有著一絲掩飾的很好的高傲與不屑。
英雄救美?大名鼎鼎?
呵呵,真以為自己出了名,就什麼都有了?
真以為自己有點正義感,就可以找到女朋友了?
做夢!
再大的名聲,也不如錢實在,更不如錢好使。
正義感能當飯吃麼?英雄救美的美名,能當車開麼?
而且,現在的網路時代,資訊的傳播速度是快了,可也更容易被人遺忘,只是短短几天的時間,張帆的“英雄事蹟”便已經沉底了。
他只是火了一把而已,燃燒殆盡之後,他還是那個窮嗖嗖的普通大學生。
就那點薄名,還想讓雙雙做他的女朋友?呵呵了,真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陳哲認識張帆,不僅僅是那種在網上看了影片的認識,而且確確實實的知道,張帆和雙雙做了幾天的男女朋友。
可越是這樣,陳哲才越是有成就感呢。
搶別人女朋友的快感,不是有錢人體會不到,把別人硬生生的踩下去的快感,不是有錢人也體會不到。
聽到陳哲的話語,張帆只覺腦海轟鳴,他就連身體都忍不住的搖晃了兩下。
我們家雙雙——雙雙什麼時候成了你們家的了?她不是我張帆的女朋友嗎?
“雙雙,怎麼回事?”張帆的聲音有些顫抖的問道。
“他,是我男朋友!”雙雙點頭,肯定的說道。
“那我呢?”張帆近乎是嘶吼出了這三個字,他是你男朋友,那我呢,我算什麼?
雙雙看著張帆痛苦的樣子,似是有些於心不忍,她願意跟張帆接觸,那說明她的心裡還是有點喜歡張帆的。
可誰知道張帆的家境如此不好啊,雙雙還以為他身手那麼厲害,一定是富家子弟呢。
俗話不說了麼,窮文富武,雙雙會跟張帆在一起,就是因為她誤以為張帆的家裡很有錢。
張帆對雙雙沒有任何的保留,他的家境,他的一切,他都一五一十的告訴了雙雙。
本以為找到了真愛,可現實卻好似是一個響亮的耳光,狠狠的抽在了他的臉上。
“我知道你喜歡我,可是感情這種事情,是不能強求的,我愛的,是陳哲。”不知道想到了什麼,雙雙狠了狠心,咬了咬牙,對張帆說道。
張帆如遭雷擊,而一旁的陳哲卻是得意一笑,又故意的在雙雙的臉蛋上親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