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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價還價 (1 / 3)

金正宇承諾讓李恩珠可以去他的住所.

所以這邊只是參觀了一下,金正宇便帶著李恩珠來到了自己的頂樓套房。

晚上,公寓地管家為他送來了一頓豐盛地法式大餐。

廚師甚至就在天台臨時操作了起來。

而熱氣騰騰的食物就擺在他們地餐桌上。

雖然是露天,但是卻是金正宇公寓地樓頂天台花園。

這裡就算在冬天也不會覺得冷,因為天台這邊採用了特殊地技術,可以讓周邊的小環境變得十分的溫暖.

關鍵是這裡的景色很好。

金正宇雖然喜歡輕鬆愜意的生活,但卻沒有什麼時間。

不過他可以花錢買別人的時間,把這裡裝修成他喜愛的那種充滿園林以及花草的氛圍。

而他養植物的秘訣就是經常換一些新的,養死了不要緊,只要換新的就可以了。

不能說有錢任性,但如果手上的錢多到幾輩子都花不完,刻意的節省反而是一種病態。

李恩珠覺得自己好像一下子從痛苦泥濘的環境中,飛入了一個猶如貴族一般的生活環境。

她還有些不適應,然而金正宇卻體貼地將自己盤子裡的牛排切成小塊餵給她吃。

不過就在這時候,他的手機就響了起來。

金正宇拿起手機一看,打電話來的還是徐教授。

“徐教授!”

李恩珠是一個容易受到刺激的女人。

對於案子的事情,金正宇不想讓她過多地知道。

於是小編拿起電話走到了角落那邊。

“金檢察官,現在我已經正式代理了嫌疑人的案子!你可以把手上的證據告訴我了!”

聽到這句話,金正宇知道,最終還是徐玄振承擔下了一切。

該怎麼說呢?

一旦嫌疑人有了律師,那麼檢察官的交鋒物件就變成了律師,而不是嫌疑人本身。

嫌疑人在律師的保護下,可以選擇拒絕開口或者讓律師回答一切問題。

而律師這一方面是有優勢的,一方面嫌疑人會向他說實話,大機率的情況下會說實話。

因為這關係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而且律師也不可能作為證人反過來指證嫌疑人,因為這是缺乏職業道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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