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聽到了。我默默地放在心裡。你有什麼想法嗎?
你必然是沒有的。不然不會一旦我說起租房,便開始如常接受到你的反對和冷笑。說我不自量力,說學校離最近的小區都十多分鐘。我們上班又早,根本趕不上車。你就去折騰吧。
我當然知道這些困難。我說出來,是希望有個人可以商量。可以共同面對和解決。
但你除了用鄙夷的表達來嘲諷,像看戲一樣,說我是絕對不去住的。
你還能做什麼呢?
我多希望有一個人,可以和我站在同一戰線與陣壕,哪怕只是平靜而體貼地說,這個會很辛苦啊。
算了,沒有就算了。我也不奢望。本來你便不可能成什麼大事。你的學歷與見識便決定了你人生的高度和看問題的角度以及解決問題的方式和能力。
說到這裡我想說,姑娘們,小夥們,一個人的學歷很重要。真的,它的背後,體現的並不僅僅是這個人有不有文化,而且,能體現這個人,曾經有沒有努力是。如果少年時期他不曾努力,除非他中年時能警醒,不然,這個人大約是碌碌無為的。當然,我們不說那些因為家庭情況或其它原因而不能完成學業的人。這真的是一個非常基準的判斷一個人的標準。也難怪所有公司招聘人員,總至少要有一紙學歷來做敲門磚。因為這紙學歷,至少能證明,你是不是一個願意努力奮鬥並且能取得一定成果的人。
如果完全躺平,是沒有問題啊。孩子的事情孩子自己去解決就好。但我並不這麼認為。如果我們沒有能力幫到她,只能讓她自己無奈地去努力,那便也就算了。但我們其實是可以做些什麼的。
(為什麼我想到了自己?我知道什麼事都要靠自己努力,但我也還是悄悄的希望有人幫助我啊。我也於疲累中會神奇地渴望奇蹟的發生啊。無論什麼事情,我都會有這樣的企盼。只是知道這樣的企望是非常的渺茫,才默默自己努力,就像一頭拉車的牛,低頭在泥水中默默拉車兀自趕路。但這樣對於外力協助的企盼,卻一直都是深藏在心中的小芽,如春天剛冒尖的草,從來沒有消亡過。從來。無論何時。而且,有時候,它的確就遇到了,實現了。得到幫助的那瞬間,那種欣喜雀躍,我想,可以這麼形容:就是那冒尖的芽,長成了一片碩大的草坪,青綠青綠,萬分養眼,而且,蔥綠中還有開放著許多俏生生的小紅花,在輕風中輕柔搖擺。好美的。我的人生往事中,就曾經有過好些時候,走進了這樣的大草坪呢。所以,這企盼,怎麼沒有呢?)
每個人,其實都是需要別人的幫助的。也都是在心裡渴望得到幫助的。區別只在於能得到和不能得到而已。
孩子現在的學習狀態這麼糟糕,我能體會。當年我的高中也過得一塌糊塗。我也住校,然後還被同學恥笑,因為身上總有難聞的汗味。雖然我現在很坦然,但那時於青澀的我,是非常尷尬且羞愧的。於是我的高中過得非常不幸福。非常孤寂。而且帶著來自農村孩子的深深的自卑感。
當然,後來長大了逐漸找回了自信的我,有了孩子以後,和孩子說道:這個事情,其實是能坦然接受的。因為你無從選擇,是上天帶來的。就像有些人可能有點兒殘疾,但這殘疾卻並不是他的過錯。嘲笑一個殘疾人是可恥的。這些問題不是我們的錯,也不是我們導致的,我們儘量避免給別人帶來不便就好了,我們無法言說,也從無爭辯,但我們絕對不用為此而自卑或有什麼負擔。這不是我們能決定的啊。我是真的坦然了。
那時住校,既沒有電腦,也沒有電視。生活無比地閉塞。我記得張信哲的歌好流行。住在汨羅市裡的同學會帶著錄音機來放歌,我說,這個女歌手是誰啊,唱得真好聽啊。
然後市裡的同學無比驚詫地看著我,說,張信哲是男的。然後就和別的同學非常奇怪地說,她說張信哲是女的呃!
他們無法理解,這樣一個家喻戶曉的歌星,我竟然連他是男是女都分不清。
還有很多的並不快樂的往事。我甚至在高中時還被同宿舍一個叫陳豔的女生誣陷,說我偷了她兩百塊錢。然後,她每天晚上都在宿舍裡面罵,罵偷了她的錢的人不得好死。不會有好報,心裡面不得安寧。
我沒有偷別人的錢,心裡當然沒有愧疚,但她指名道姓的懷疑我,甩臉子,並且惹得一宿舍的女生都用異樣的眼光看我,彷彿我真的就是那個賊,眾口能鑠金。一人一口唾沫星子還能淹死人呢。我被折磨得晚上難以安睡,卻又不知道該如何還擊,時時以淚洗面,週末的時候我汨羅的小姨回來,叫我去吃飯,見我神情憔悴,便問我是怎麼了。我再也忍不住,在餐桌上委屈大哭,把事情說給小姨聽。
小姨駁然大怒,然後教我:你又沒有偷她的錢,你怕什麼?她下次怎麼罵出來,你就怎麼懟回去。她罵得難聽,你就比她罵得更難聽。你就說,是啊,誰偷了你的錢,真是會不得好死,說不得出了門立馬就被車撞死,下樓就走塌了被摔死,走個夜路也要被人掐死,而且這還不止,家裡父母也要不得好死,出門就要被人打死,立刻就會得了病馬上橫死,連棺材板都沒有人備連屍都沒有人收要曝屍荒野被野狗啃得只剩了骨頭。
我如今這樣寫著,心裡都還快意得很。這麼多年了,那個陳豔,她仍舊還欠著我這樣一段冤情呢。高中的同學,我幾乎一個都記不起名字了,除了我曾經暗暗心儀過的男生,女生裡,便只有她的名字,我卻仍舊牢牢記得。我於心裡面,是希望,她也能如我這樣,受一回同樣的罪的。
於是,那天晚上回了宿舍,熄燈以後,陳豔果然又如往常一樣開始在床上謾罵,我便照小姨教的,開始回罵。她愣了一下,大約想不到我竟然回嘴了,就說道,如果不是你偷的,你回什麼嘴?我恨恨的說道,正因為不是我偷的,我才可以這樣肆無忌憚地罵,罵偷錢的人不得好死,會死全家。
我罵得很狠,終於狠狠出了心頭這口冤氣。她自此以後晚上再也沒有如潑婦罵街一樣在床上謾罵了。
我其實挺遺憾的,我當時應該罵,這樣隨便冤枉懷疑別人的人,也如那偷錢的人一樣,不得好死,不得好報,不會有善終!
我現在罵一罵,還來得及麼?
寫這個的時候,我的心裡仍舊還是難受的,都過去了那麼多年啊。可見這件事情,對我的傷害有多大。其實當時那個小偷,不僅偷了錢,許多宿舍裡的學生用的毛毯,漂亮的抱枕,輕薄的被套和被單,也都有被偷走。能做這事情的,又怎麼可能是一個學生?所以當時陳豔告了老師,老師把所有女生叫出來排著隊,一個一個在走廊上翻開自己的口袋給老師看,尤其在翻到我時,陳豔站在旁邊,那目光幾乎能殺人的樣子,我便是再遲鈍,也能感覺到她在懷疑我。我把口袋翻轉來掏給老師看。老師問,你有沒有兩百塊錢?
我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