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悠悠,轉眼又是一天過去。
張翠娥拿出自己家的一串鑰匙開啟房門,她家不是很大。
三室一廳的格局加上公攤面積也就一百平,略顯擁擠。
不過能在這樣的位置有房,全靠家裡的那套老宅子拆遷。
別看這小區住這麼多人,大把都是像她這樣依靠家裡拆遷才住進來的。
快三十的獨生子,還在自己屋裡打遊戲,工作工作也不去找,媳婦媳婦也帶不回來一個。
她這當媽的別提多操心了。
“我說你除了打遊戲一天能不能幹點正事!”
“打遊戲那是我工作,怎麼不叫正事。”
她兒子有點胖,一米七五的個足有190斤。
他將戴在頭上的耳機取下來之後,道:“媽,你前天換回來的那個手錶讓我賣了,你猜賣了多少錢?”
“多少錢啊?”
“85萬。”
“才八十五萬,你不是說最少能賣一百多萬嗎?”
沒錯…她就是劉芬那個關係極好的老姐妹。
張翠娥一聽這價格就不樂意了。
她兒子解釋道,“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啊,你雖然拿到表了,但沒發票就沒法透過正規途徑轉手,八十五萬有人收還是我關係這麼好的情況下。”
你有關係就不會一直窩在家裡找不到工作了。
張翠娥本想吐槽他兩句的,誰知她兒子竟然說快要追到那位富二代女同學了。
這傢伙也是利害,剛到手的八十五萬竟然直接拿其中一半給人買禮物。
按他說法就是,只要追到那個女人還跟人家結了婚。
那她們家財產就有他的一半。
而他今天的這點付出,絕對是百倍回報。
張翠娥換回來的那些東西,有些賣了,還有一大部分都被他兒子拿去送給那個女人。
這麼多成本投下去要是現在收手,那能虧出血。
張翠娥道:“那個劉芬不知道什麼情況,今天竟然又帶了一款愛馬仕包出門,你看看這個款式,大概能值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