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歌的持續價值,不會低於三到五千萬,這還是最保守的演算法。
可值老錢了!
而且周董這人不是死摳,這事他知道。
他送出去的歌可不少。
畢竟這位寫歌快,只要關係到位,找上門後分分鐘能給你搞定。
並且不持有版權。
比如李玟的《刀馬旦》,許茹芸的《蝸牛》,還有蔡依林的一堆歌……他作為作曲人,都沒有要求持有版權。
他算大氣,但也不傻。
比如吳宗憲在把他和公司一起賣掉後,仍然號稱自己持有周董前幾張專輯的版權。
周董便與對方打了官司的。
他後來打過的版權官司還有不少的,只要合理的利益,他都會去爭取。
所以張遠得提前和他說好。
只要說好了,就沒事。
周董拉著他一起去吃了晚飯。
劉家母女和其他熟人也都在。
“你少喝點奶茶吧,會發胖的。”張遠瞧見他頓頓頓,說了句。
“要你管……”他一歪頭。
吃了會兒,周董好奇發問。
“你要我的歌的版權做什麼?”
“萬一我哪天想唱,尤其是上晚會,活動,可以不用付錢給你。”
“那我和你籤個永久免費使用權不就好了。”周董倒是不在意張遠唱他的歌。
“不光我,我公司還有一大幫人呢。”
“萬一他們要唱呢,我還得每次都來和你報備。”
“再說了,運營,宣傳,都是要花錢的。”
“就今天殺青宴,你花了我多少錢。”
“好好好……”見張遠又提殺青宴的事,周董氣虛,說話的口氣都弱了不少。
他又忘了,張遠不光是朋友,還是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