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確定。
也不敢貿然嘗試。
萬一,反向強制迴避也因為千年樁尚未打下、時空法則尚未生效的原因……變得不靈了呢?
那豈不是說,如果自己真被人打一槍,就真的客死他鄉、死在1952年的布魯克林了?
林弦肯定不敢冒這個險,代價太大。
所以。
現在回想起來,當時偷了小黑孩報紙,被十幾個黑人追著跑的情景……他著實有些慶幸,也算是自己福大命大。
“小心為妙,在不確定【反向強制迴避】能否如約生效前,還是苟一波吧。”
這也是林弦沒辦法依靠“五星好市民”手段斂財的原因。
首先,這是現實世界,不是夢境,可沒有讀檔重來的選項,只能一命通關。
其次,沒有反向強制迴避保護自己,雙拳難敵四手,林弦可不想因為在布魯克林惹上麻煩、導致一系列救世計劃和獲知真相的機會功虧一簣。
想到這,林弦無奈笑笑:
“沒想到,竟然真的要當一次真正意義上的‘遵紀守法好市民’了。”
CC聽到這話,回過頭:
“遵紀守法難道不是最應該的嗎?你還想幹嘛?”
“沒有啊。”
林弦攤攤手:
“我只是感慨,這裡不是我的主場洛杉磯而已。行了不貧嘴了,抓緊進去開房間吧。”
……
30美分。
在紐約最窮的布魯克林、最窮的街區、最便宜的旅館、最便宜的房間……不存在任何期待感。
“一間30美分的標準間。”
林弦將兩枚硬幣放在旅店前臺,老闆收起,然後翻找鑰匙,扔給林弦。
接過小鑰匙。
林弦對CC招招手,兩人一起踩著吱呀吱呀叫的木樓梯上樓。
他很清楚。
30美分的標準間裡,不可能有獨立衛浴、不可能有任何多餘設施、更別提在1952年這個年代會給配備電視機了。
“估計裡面只有兩張單人床,衛生間都是公用的。”
林弦打著哈欠,將鑰匙插進鎖孔。
擰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