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謊!
果然有問題。
王兆凱他們在調查劉玲玲當天行動的時候,已經在一個超市的監控攝像頭裡面看到了這個唐軍在跟蹤劉玲玲,結果對方竟然說自己在賓館裡面睡覺,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而與此同時,陸川這邊拿到踏印對方的腳印之後只看了一眼就知道這個腳印就是在出租屋裡面還有案發現場的房頂發現的腳印。
當然從理論上來說,案發現場陽臺上發現的腳印,還有屋頂上發現的腳印,不一定就是案發當天留下的,也有可能是以前留下的。
畢竟唐軍來到海州市的時間已經比較長了,而且他前面也去過600租住的房屋,甚至還和王萌萌和張麗麗等人發生過沖突。
果然。
面對陳江拿出來的證據,唐軍一口否認
“警察同志,你們肯定是搞錯了,我那天晚上一直在賓館裡面,沒有去那裡。”
“你說沒有去那邊那案發現場留下的腳印,還有房頂留下的腳印,為什麼和你的一致呢?”
唐軍趕緊搖頭:“警察同志,你們是不是搞錯了?我以前也去過那兒,有可能腳印也是以前留下的。”
“那天我們幾個打了起來,那兩個娘們不分青紅皂白,我就是想跟玲玲復婚,我又沒想幹別的事兒。”
“再者說你們說這個腳印是我的就是我的,那也不一定吧,你拿那個腳上那個印子,我就沒有那樣的鞋,那怎麼可能是我的呢?”
陳江皺眉。
這個唐軍要麼就是真的沒有犯罪,要麼就是有備而來,他已經做了非常充足的準備。
“你唐軍我在最後勸你一遍,你要跟我們說實話,5月12日白天和晚上你都在哪裡?都幹了什麼?”
根據監控裡面顯示,唐軍在5月12日白天劉玲玲和張麗麗兩人離開出租屋之後,他曾經尾隨過劉玲玲,應該是跟蹤過對方。
但是因為監控的畫面很少。
所以唐軍究竟跟蹤了劉玲有多長時間目前還不知道。
再加上唐軍居住的賓館並不是那種正規的賓館,而是一個自建房私自開的民宿並沒有報備,住裡面也很便宜,10塊錢一晚上,所以那邊也沒有什麼監控可查。
換句話說,唐軍住的地方就是一個沒有報備的黑旅店。
與此同時,他們這邊在接受詢問的時候,旅店的老闆也在接受詢問。
“他已經在我們這兒住了一個星期,差不多了吧,前天晚上幾點鐘回來的……我沒有特別在意。”
“不過應該不會太晚,11:00我就睡覺了,一般情況下我睡覺的話就把門關了,對方沒有敲門,那應該就是11點之前回來的。”
唐軍來到海州市之後換了兩個旅店,這是其中第2個旅店,這個旅店距離劉玲玲居住的房屋比較近。
按照唐軍所說,他一開始來海州市的時候,並不知道劉玲玲住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