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又連夜去了葵之家,讓她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然而葵之雖然被這個速度給驚到了,但她在被賀晨三打白骨精後,已經進化了,死咬不放,就是不承認,篤定他們拿她沒辦法。
警察蜀黍們也很為難。
這件事影響不好,可真追查出來,貌似也拿葵之沒什麼轍。
嚴重點,這是誹謗罪!
一旦敲定了,可是真正的犯罪,最輕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拘役。
可他們知道這件事很難敲定。
哪怕能鎖定發簡訊的大致位置,就是葵之家,甚至能調查出手機上有葵之的指紋。
可這些都是能被解釋的。
比如她和呂呂是好閨蜜,玩過呂呂手機,在上面留下過指紋很正常。
簡訊定位,也是模糊定位,無法像IP地址那樣精確鎖定當成證據。
反而就算葵之被詐唬坦白了,也有很大的減輕環節。
第一又是未滿十八週歲。
然後就是誹謗造謠的傳播範圍很低,僅有寥寥幾人知道,還沒到構成犯罪的嚴重程度。
這也是因為賀晨反應迅速有關。
否則稍微傳播開來,以這種桃色新聞的炸裂性,肯定會爆炸性的傳來,那時影響會非常大,罪責也會非常大。
但很顯然賀晨是不可能選擇傷敵三千,自損八百的。
因此葵之根本不怕,打定主意不鬆口,看向賀晨的目光還直白的透出挑釁。
不裝了!
既然賀晨不給機會,還屢屢讓她破防,那她也不憚以直接回報惡意!
賀晨還沒怎麼樣,喬英子卻受不了,差點沒動手打她。
“你是不是很得意?”
賀晨勸止了喬英子,微笑看著葵之:“以為這狠狠報復了我?”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葵之嘴上這麼說,可臉上的笑容已經有些僵在那裡了。
賀晨的反應不對啊。
他不該氣急敗壞嗎?
怎麼感覺還有點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