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過三巡,已經是深夜十一點半了。
馬東提議還要去KTV唱唱歌,我說我就不去了,他倒也沒勸我,隨即讓他那個秘書送我回去了。
回到住處我就衝了個澡,讓精神清醒了一些,然後又泡了一杯醒酒茶。
這時候我收到一條微信,是張燕發來的,她向我問道:“陳總,你到家了嗎?”
“到了,準備睡覺了。”
“嗯,那就好,你今晚喝得有點多,早點睡吧,晚安。”
我沒有再回復她了,想來真是時過境遷啊!
想起以前讀書的時候,這個張燕是那麼的高傲。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因為那時候我家窮,學費都是我媽到處湊來的,每個月生活費也是省吃儉用來的。
那時候班裡很多同學都有鋼筆,唯獨我沒有。
因為鋼筆太貴了,一支鋼筆抵得上我家一個月的口糧,真的一點沒誇張。
那一年,我在學校操場撿到了一支鋼筆,雖然壞了,但我用膠帶綁起來還是能繼續用。
結果哪知道那支鋼筆竟然就是張燕的,在一次期中考試上,被一個喜歡張燕的男同學發現了。
而這支鋼筆正好是那個男同學送給張燕的,當時弄得我有多尷尬就有多尷尬,真的恨不能找個地縫鑽下去。
從那次事件過後,我就被同學打上了標籤:小偷。
這讓我難過了很久,我也給老師同學解釋過,那支鋼筆是我撿的,可是張燕篤定是我偷的。
害得我不僅賠償她一支新鋼筆,還得寫檢討向全班同學道歉。
那件事讓我鬱悶了整整一學期,導致我的成績都下降了很多。
直到畢業,這件事都沒有再被翻出來,張燕也沒有解釋清楚這支鋼筆到底是她扔的還是被我偷的。
如果說高中時代的記憶,我忘得差不多了,但唯獨這件事就像是昨天發生的一樣。
不過我也得感謝這段經歷,它激發了我要考上一所好大學的決心。
它一直深刻的提醒著我,一定要好好學習,將來做一個人上人,再也不會遭欺負了。
……
第二天上班後,我剛到辦公室就接到一個歸屬地重慶打來的電話。
接通後,我向對方問道:“喂,你好,哪位?”
“是陳豐嗎?”
“是我,你是?”